合同履行地的确认规则

更新时间:2019-07-16 05: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1、特征履行地规则。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是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有一个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义务,只要是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最能反映该合同的特征,因而一般认为以此为标准确定合同履行

  1、特征履行地规则。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是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有一个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义务,只要是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最能反映该合同的特征,因而一般认为以此为标准确定合同履行地是适当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是区别此合同与彼合同性质特征的标志点,且以该特征为依据确定合同履行地。如买卖合同中一般认为其特征义务应是标的物的交付,即所有权的转移,都以该特征义务履行地作为该合同的履行地,《适用意见》第19条、《合同法》第62条、第141条、96年最高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等都对买卖合同履行地进行了界定。加工承揽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补偿贸易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等等,都是按照合同性质来确定履行地,而合同性质一般根据合同的名称来确定,若名称与合同中权利义务不一致的,应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内容确定合同类型,再确定履行地问题。

  2、实际履行地规则。合同履行地是指实际履行地、约定的履行地还是民法所规定的履行地,众说分纭,理论与实践也一直是各说各的理。最高法院关于民诉法《适用意见》中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操作中又分几种情况,合同有约定且实际履行地与约定一致的,按《适用意见》18条确定管辖,合同约定了履行地,但未实际履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住所地与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一致的,原则上也可以适用18条规定,而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地,实际履行地与约定的不一致,或者没有约定履行地却又实际履行了,又或者既没有约定,也没有实际履行,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适用意见》中就不甚明确了。以买卖合同为例,96年最高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的司法解释,也强调在实际履行中双方当事人以书面或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可以变更约定,并明确了虽有约定但未实际履行的,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也就是说合同只有在约定了履行地并已实际履行且约定的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又相一致的情况下,适用相关法律才无任何障碍。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66556
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请问合同约定地与履行地不符,能否在履行地立案?
要具体判断,合同履行地与被告所在地都可以起诉。
向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怎么证明劳动合同履行地?
你好! 要看你在公司做了有多长的时间,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一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
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法院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建议电话咨询。
合同履行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知识
户口簿和身份证是07怎么办?
法律分析:办理身份证是按照周岁计算的,必须到26周岁才可办理有效期限20年的身份证,你说的情况应该没有到26周岁,还是25周岁,所以你现在去办理身份证只能够办理
如何找回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是不能更改的。法律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所以当事人有申请补领、换领身份证的权
学徒在美发店工作了9天,现在不给我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强行履行合同合法吗
强行履行合同合法吗
合同履行知识
合肥改造房屋该怎么样给安置费
安置房要交物业费。如果安置房小区物业能够拿出政府部门下发的收费许可和收费依据那么就需要缴纳物业费,反之不需要缴纳。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
交社保四年半了,我有工伤,玖级伤残?
工伤补偿不给的处理办法:1、到公司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
你好,南京地区交通事故一般可以索要哪些赔偿,具体能赔多少
交通事故可以要求的赔偿有:交通事故如果造成车辆受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车辆的维修费用,不可维修的可要求对方支付车辆等同价值的赔偿金;因为交通事故所带来的各种花费(
在昆山市,本人的卡被反诈中心冻结说一个月后解冻是真的吗?
法律分析:银行卡一旦被反诈中心冻结。是不会自动解冻的。被司法冻结。另外如果银行卡的冻结与法律案件有关系,那么具体什么时候才可以解冻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了,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