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迟延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交房义务

更新时间:2019-07-17 15: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原告周某、杨某诉称,原、被告于2006年8月8日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由被告将位于浦东金桥路939号1102、1103、1104室房屋出售给原告,房屋价格分别为663,190、616,398、606,368元(共计人民币1885956元),被告应于2006年12月31日前将房屋交付原告。

  原告周某、杨某诉称,原、被告于2006年8月8日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由被告将位于浦东金桥路939号1102、1103、1104室房屋出售给原告,房屋价格分别为663,190、616,398、606,368元(共计人民币1885956元),被告应于2006年12月31日前将房屋交付原告。合同签订后,原告付清了全部房款,被告未按约交房,其行为已构成违约。故起诉要求解除原、被告间签订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返还已付房款1885956元,并按同期存款利息计算2006年8月8日至2007年5月8日利息损失,从2006年6月5日起至判决生效日止按同期贷款利息计算损失;要求被告给付违约金56578.68元元。

  被告上海宏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辨称,虽然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形式上没有办理交房手续,但2007年4月原告仍向被告提出装修事宜,表明原告实际已经取得房屋的权利,应当认为房屋已经实际交付,原告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不能成立,请求驳回原告诉请。

  经审查查明,原、被告于2006年8月8日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939号1102、1103、1104室房屋出售中给原告,该三套房屋价格1885956元,被告于2006年12月31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原告。合同还约定,被告未在约定时间内交房,逾期超过60天,原告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行使单方面合同解除权时,应当书面通知被告,被告收到书面通知起30日天内将原告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原告,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3%,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原告。合同附件一约定,被告于2006年8月8日、31日分别付331,595、308,199、320,206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付清了全部房款。由于被告未在2006年12月31日前将房屋交付原告,原告于2007年4月29日、30日书面通知被告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按约承担返还已付房款,支付利息,赔偿损失,被告未同意,故原告以诉称的理由起诉来院。审理中,被告认为,应按原告实际支付房款的时间计算利息,利息损失已包含在赔偿3%的金额中。原告认为售楼广告是合同的组成部份,被告认为不是。

  以上事实,由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已购客户付款清单和发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律师函及当事人陈述为证。

  本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原、被告间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以合同的约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现原告依约履行了合同规定的房屋付款义务,被告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交房义务,且违约行为已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原告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由被告返还房款,给付利息,并赔偿损失,依法有据,应于准许。被告认为利息损失应按原告分期付款的时间分别计算,依法有据,可以采纳; 认为利息损失已包含在赔偿损失中,于合同约定不符,不予采纳。应按合同的约定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损失和赔偿金额,原告主张分段计算存款和贷款利息,不符合约定,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解除原告周某、杨某与被告上海宏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二、被告上海宏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周某、杨某房款人民币1885956元。

  三、被告上海宏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周某、杨某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本金1885956元中,331,595、308,199、320,206元从2006年8月9日起计息,另本金925956元从2006年9月1日起计息,利息算至付清之日止。

  四、被告上海宏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周某、杨某人民币19,895.7、18,491.9、18,191元(共计56,578.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31,167元,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诉讼保全费人民币3995.5、3750、3697.7元(共计11443.2元)由被告负担。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22329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开发商逾期交房,开发商逾期交房
你好,逾期的话是可以追究逾期责任的
商品房,开发商延期交房、
你好,合同中关于延期是如何约定的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合同中迟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
开发商迟延交房 解除合同
按照双方买卖合同约定履行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开发商交房要求加价合法吗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无效。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
可以预售交房屋的定金吗以预售交房屋的定金吗?开发商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预售交房屋的定金吗?
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许可证(副本)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第二,许可证上载明的开发企业名称是否和开发商的名称一致,项目名称是否和所购房的楼盘一
我是理发店的学徒。我不想再做了。我向老板辞职了。老板说要提前一个月,能不能拿到工资。我该怎么办?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如果毕业后遇到同学恶意诽谤,告诉别人痛处该怎么办
受到侮辱诽谤时,要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委托律师起诉维权。
导致了我现在面部增长变形,在昆山给我注射了面部再生产品,我是22年10月份被常州一家化妆品店的人?
如果对方是非法行医的话,那么可以去公安局或卫生部门告他。如果有行医资格证却不好好治病,还以此来乱收费牟利的话,可以去物价局或卫生部门投诉。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