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债与可转债并非仅一字之差
更新时间:2019-04-07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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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可交换债简称可交债,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根据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可交债与可转债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发行
可交换债简称可交债,是指
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的上市公司。而可交债在国外有
股票、现金和混合三种交割方式。无减持意愿的发行人可选择现金交割。现金交割对
股价的冲击较小。但是,当股价大幅上涨时,发行人也面临一定的风险。《规定》中未提到交割方式,但我们认为应当给发行人更多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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