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证券承销?
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依照协议包销或者代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的行为。
2、证券承销的方式有哪些?
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形式。
(1)证券代销,又称代理发行,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2)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包销又可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形式。
3、证券承销的规则
(1)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证券承销业务。
(2)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遣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
(3)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4)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90日。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事先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5)证券公司包销证券的,应当在包销期满后的15日内,将包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四,应当在代销期满后的15日内,与发行人共同将证券代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6)股票发行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7)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