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民间投资,拉动经济增长,需要政府、民间投资主体以及社会等多方面共同努力。
1.应尽快落实各项清理、废止歧视和排斥性政策,落实国民待遇政策。这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通过立法的形势清理对民间投资主体的各种歧视性政策,在降低民间投资的准入门槛方面应全面清理过去的各种规章制度。鼓励民间经济扩大投资领域,充分发挥民间经济的优势与特点,在国有资本难以发挥作用而国民经济又急需发展的领域,民间投资应充分发挥它的积极作用。例如在基础设施领域,当前在基础设施领域政府的财政缺口还是比较大的,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领域,既可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建立有竞争的投资市场,提高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管理效率,又可以使消费者享受市场竞争带来的好处,降低服务价格。总之,除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外,其余行业和领域都应放开,让民间资金投资或控股经营。
2.加快改革消费者水平。
4.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流向西部地区。国家对西部地区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为民间资本进入这些领域(基础设施、公益性事业等)创造良好的环境,政策倾斜十分明显。在全国已探明的自然资源中,约有一半在西部地区,西部地区的工业化水平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较低,但却具有较大潜力,这都为民间投资者提供了生产扩张空间。西部地区的消费市场潜力也很巨大。对于全国的整体规划来说,中国的产业结构正处在一个调整的过程中,产业升级正在加速,在这一新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分工中,西部地区可以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多的投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