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申报国债期货交易试点有关文件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4-03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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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发字[1995]5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商品交易所、广东联合期货交易所、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天津证券交易中心:根据《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会拟会同财政部审核批准少数交
发布部门: 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发字[1995]57号
上海
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海文本及其相关规定。
你所(中心)须在5月31日前将上述文件报我会和财政部审核,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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