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计委劳动服务公司诉广东振兴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服务公司江西分公司越权平仓期货交
更新时间:2019-04-02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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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案情」原告:南昌市计划委员会劳动服务公司。被告:广东振兴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服务公司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分公司)。被告:广东振兴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振兴公司)。1993年8月,原告在与江西分公司(振兴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现已停业)签订
「案情」
原告:南昌市计划委员会劳动服务
公司。
被告:广东振兴国际
金融广东”的规定处理本案,则属不当。原告在本案中不存在违约问题,而是在
期货交易中自身判断失误,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应自负,是原告自己对自己行为负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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