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19-01-22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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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某公司有甲乙两股东,他们自愿订立股东转让协议,有甲把其本人的所有股权转让给乙所有。而事后乙反悔不按协议向甲支付股权转让款。于是甲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与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并要求乙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法院有权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
某公司有甲乙两股东,他们自愿订立股东
转让协议,有甲把其本人的所有
股权转让给乙所有。而事后乙反悔不按协议向甲支付股权转让款。于是甲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与乙之间的
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并要求乙支付股权转让款! 人民法院有权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
某公司有甲乙两股东,他们自愿订立股东转让协议,有甲把其本人的所有股权转让给乙所有。而事后乙反悔不按协议向甲支付股权转让款。于是甲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与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并要求乙支付股权转让款!
人民法院有权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独立审判,在没有进一步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结果也不相同,有的判决股权转让后的公司应当办理重新登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依据企业法的规定,为只有一名股东的企业重新办理工商登记;有的法院判决股权转让协议受法律保护,允许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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