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2012年9月20日,公司在国家工商总 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为公司股东单位。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在我国有四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台湾证券交易所。
2、联系
全国股转系统与沪深交易所一样,均为全国性的证券交易场所,是处于证监会统一监管下的公开市场;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和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都是公众公司,均需取得证监会的核准,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其股份可公开转让,可采取连续交易方式;挂牌公司股份和上市公司股份一样,均在中国证券。
3、区别
《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这类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而沪深交易所以服务成熟期成长期企业为主。
(1)投资者构成不同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了较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而沪深交易所投资者准入门槛较低,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并重,实践中散户占有很大的比例。
(2)公司准入门槛不同
全国股转系统不设财务指标,而沪深交易所在IPO环节设有较高的财务指标。
(3)交易制度不同
全国股转系统主要采用做市商和协议转让两种交易方式,而沪深交易所则采用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六是从融资方式看,全国股转系统采用定向发行股票融资及私募债、可转债等债权融资方式,而沪深交易所在此之外还能实行公开发行即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