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在项目投标中的联合行为.私募基金之所以繁荣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其承受风险的能力,一旦我国的私募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将会涌现较多投资相同产业并具备竞争关系的主体,这些私募基金的联合可有效弱化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协助公司管理,能获得必要的资金以分散投资风险,尤其是风险达到单独一家私募基金不能承担时,联合更强化私募基金的投资信心;但与此同时,私募基金的联合也可能导致竞争减弱,降低控股目标公司的支付成本.
例如,几家私募基金联合共同对一项目投标,最终的投标价格将可能远低于各家私募基金分别投标时的价格。当局制定规范时,宜采取合理原则,前瞻地考虑私募基金联合行为的出发点,明确私募基金可以联合组成基金团队,共同参与对特定项目的投标,但是,禁止操纵投标、固定价格和划分市场(或者机会)的行为。私募基金在项目投标中的联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