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6 日,美林集团亚太地区董事长祁炳达先生在
北京说,作为连续8 年居全球股票和债券承销量首位的
投资银行,美林愿意竭尽全力帮助中国公司在海外市场
融通更多的资金,也希望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协助中国
企业进入国际公司债务市场。
近些年,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金融市场逐渐发
育,越来越多的企业不再单纯依赖银行信贷获得资金支
持,开始寻找直接融资机会,这几年主要是通过股市融
资。发行A 股、B 股、H 股固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
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但是利用股权融资的成本往往较高
,扩股增资也会摊薄原有股东的权益和控制,对于有些
重点企业并非最佳融资途径。因此,如何采用其他方式
通过市场融资就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于是,在中国诚
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的帮助下,美林集团日前在北京长
城饭店举办了关于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债券市场的研讨会
。
祁炳达先生认为,由于国际投资者对发债人选择较
严,可促使国企通过海外发债,改善经营管理,从国际
金融市场学习更多东西,有助于转换经营机制。同时,
由于发债不改变产权关系,仍能保持国家所有权,这对
一些大型重点企业特别重要。现在国际市场债券利率较
低,期限较长,5 年、1 0 年、甚至1 0 0 年的都有,
不失为国企解决资金困扰、降低筹资成本良途。
据了解,我国对外发债一直是通过对外窗口进行的
,然后再转贷给企业。过去是十大窗口,如交通银行、
投资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现在增
加到1 3 家。境外发债起始于1 9 8 2 年,当年中信在
日本发行了1 0 0 亿日元武士债。以后福建投资公司、
中国银行等陆续在海外发债,迄今共有1 7 个发行体,
1 1 0 笔累计1 8 7 亿美元债务。其中日元占5 4 %,
美元占4 0 %,马克占4 %,港元占2 %。权威人士认
为,除财政部外,过去对外发债的全部是金融机构,增
加了转贷风险。并且,建设单位也有依赖思想。将来可
以考虑推行非金融机构直接发债。目前,我国已选择了
极少数支柱企业进行对外发债的试点。
在此次研讨会上,除从纽约、伦敦、香港专程赶来
演讲的美林专家外,美国布朗·伍德法律事务所的资深
律师也就国企海外发债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了介绍。
5 月1 0 日于北京金台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