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主体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9-03-22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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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债权人会议成员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两种。(1)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是指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和发表意见,并有权对债权人会议议决事项投票表达个人意志的债权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①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无财产担保的
债权人会议成员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
(2)无表决权的债权人。无表决权的债权人是指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和发表意见,但无权对债权人会议议决事项投票表达个人意志的债权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①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未放弃并且未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
②债权附有停止条件,其条件尚有待成就的债权人;
③尚未代替债务人向他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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