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个人破产已成为国内经济、法律界人士关注的热点之一,那么,什么是个人破产,我国为什么应加快个人破产立法,现在个人应如何提前防范个人破产风险呢?
按现在世界上实行个人破产制度国家的通行做法,在个人破产申请获准并对个人资产进行清算后,破产人余下的债务虽然可以获得豁免,但同时也要为此付出诸如在一定的期限内不得进行高消费,不能购置房产、汽车等高档物品,不能担任公职人员或企业管理人员等等惨痛代价。现在我国只有企业破产法,还没有个人破产法。但这并不意味着将来我国公民个人不会成为破产的主体。笔者认为,我国制定檄施个人破产法已经为期不远了。主要有以下原因:
其一,必须借助个人破产法严惩那些不讲信用的个人。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如果一个社会里的经济个体无信用可言,其整体就不可能达到高度市场化水平。由于没有完善的个人破产制度,虽然目前我国法律对资不抵债、无力按期清偿债务的个人有一定的制裁措施,但散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中,不系统,不全面,可操作性不强,致使一些本来具有一定债务清偿能力的人也以经营失败、投资失误、天灾人祸等为借口赖债,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社会信用环境。
其二,制定个人破产法是世界惯例。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个人破产法,并已成为处理债权、债务及其善后事宜的较为完善的一种法律制度。在有些人眼里《个人破产法》可能只是一部"制裁法",其实不尽然,《个人破产法》对于那些有心还钱无财支付的人而言是一种拯救,因为宣布个人破产后债务的免除,有助于那些确实讲信用但无力还钱的人"放下包袱、开动机器"重启自己的生命之舟。市场风险变幻莫测,人人都有破产的可能,这就需要我们在个人投资理财和生活消费的过程中把握好自己,切实做到"五要":一要控制好个人债务,避免过度消费;二要购买适当的保险;三要注意控制投资范围;四要注意分散投资风险;五要注意合法合规,从而把个人破产的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