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期限债权额的确定

更新时间:2019-03-26 17: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附期限的债权额,是指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归还债务的债权。企业宣告破产后,未到期限的债权,在破产债权清偿中,应视为到期债权,可以列入破产债权并确定其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

  附期限的债权额,是指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归还债务的债权。

  企业宣告破产后,未到期限的债权,在破产债权清偿中,应视为到期债权,可以列入破产债权并确定其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也就是说,债权未到期,企业宣告破产,未到期的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在计算实际的债权数额时,应减去未到期的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即破产宣告后的债权利息不计算在债权内,由于附期限的债权是未到期的债权,债权人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申报债权,而提前获得清偿,实际上债权已从提前清偿中获得了期限利益或者中间利息。因此,在计算债权数额时,应从债权额中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破产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54941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遗嘱是附条件还是附期限
最主要得区别是期限是必须到来的,肯定发生的,而条件是否发生不确定。如果确定条件肯定发生那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附条件
如何区分附条件和附期限
附条件的合同包括起始条件与终止条件 区别主要在于附条件的具有或然性 附期限的具有必然性 你可以看一下民法教材
成年是附条件还是附期限
最主要得区别是期限是必须到来的,肯定发生的,而条件是否发生不确定。如果确定条件肯定发生那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附条件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附条件合同与附期限合同
您好!附期限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前者,自期限届到时生效;后者,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条件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例的合同
附利息的债权中怎么计算利息?债权债务中如果当事人约定为有偿,使债权成为附利息的债权,那么像这样附利息
附利息的债权中利息计算方法如下: (一)利息计算截止日: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之日,不是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 (二)利息计算开始日: 1、有合
附条件合同利附期限合同的区别
这个需要你看看合同法的规定。
附期限合同和附条件合同是什么
一个是达到一定期限,合同成立或者不成立,
附期限合同和附条件合同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
怎样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欠条?
欠工资如何讨薪呢?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还可依
担保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吗
担保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吗
破产债权的确认
共益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吗
共益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吗
破产债权的确认
破产债权可以转让吗
破产债权可以转让吗
破产债权的确认
孩子的抚养费一次性拿完了在法院,都快一个月了为什么还不到账,我们该向谁要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其不支付抚养费就属于不履
公司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2004年至2011年没有给我缴纳社保,之前的还能要求公司给补吗
如果发现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如何补缴,用人单位一定要及时维权,否则只能按规定要求补缴最近两年的社保,损害自身权益。答: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需在支付期限内提
面试时口头上说了试用期工资4600,上了两天半后因领导强制要求中午休息时间也必须在公司没有继续上班,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