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别除权的适用

更新时间:2016-10-20 10: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破产别除权也称优先受偿权:指破产程序开始之前,就债务人的特定财产设定了担保物权或者存在有其他特别优先权的,于债务人宣告破产后,权利人享有就该特定财产不依照破产清算程序而优先获得清偿和满足的权利。

  1、破产别除权有哪些特征?

  特征:

  ①对债务人的财产行使的权利;

  ②针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

  ③不依破产程序行使,但要受到破产程序的适当约束;

  ④别除权的权利来源是担保物权及特别优先权。

  2、破产别除权的适用范围

  我国现行破产法未对别除权的设定范围做出明确界定,只是规定权人行使别除权依据的基础权利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据此推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范围就是别除权的设定范围。我国的担保债权主要有保证、抵押、定金和留置权四种,在这四种担保形式中,只有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不能适用有关别除权的规定,根本原因在于这种担保没有明确对应的财产,故债权人的担保债权无法优先受偿。

  3、破产别除权的行使条件

  债权人行使别除权应当符合的条件:

  (1)别除权产生于破产宣告之前,即在破产宣之前,债权债务关系就已合法形成,并已设定抵押权或担保权。

  (2)别除权的客体限于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即只能是从属于债务人所有,已设置担保权或抵押权的担保物或抵押物。

  (3)债权人行使别除权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后至清算组制定破产分配方案之前,以保证破产清算的顺利进行。

  4、破产别除权行使的方式

  (1)应优先适用拍卖方式。《担保法》中对协议折价、拍卖及变卖方式并没有规定适用的优先顺序,主要由担保物权人进行选择。而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的变现应当以拍卖方式进行,拍卖不成才可以作价变卖。虽然担保物并不属于破产财产,但担保物变现价值的高低,会影响到可能分离的破产财产数额,亦会影响到别除权人就不能清偿部分可能申报的破产债权数额,其对于破产程序的作用与影响是直接而且重要的。因而,为保障担保物变现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同时亦为维护普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别除权人在行使权利时必须首先适用拍卖方式。其次,在拍卖不成的情况下才可以作价变卖。再次,在确实无人购买或折价较高的情况下,才能采用协议折价方式。

  (2)协议折价的结果应经由债权人会议通过。协议折价时,别除权人应与清算组进行协商。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处理方案的批准权在于债权人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与拍卖或变卖方式相比较,协议折价方式的公开透明度较差,故不宜完全由清算组决定,应当参照上述破产法的规定,对于最终协议折价的结果,清算组应向债权人会议书面报告并说明折价的依据或理由,交由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通过。

  (3)应当赋于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自行处分权。与质押权和留置权不同,《担保法》没有规定抵押权人的自行处分权。质押权人和留置权人均实际占有担保物,可以自行拍卖或变卖担保物。但抵押物并不转移占有,抵押权人要拍卖或变卖担保物必须要依赖于抵押人的协助配合,如果双方协议不成,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人不能自行拍卖或变卖,必须要通过诉讼程序由法院执行。关于抵押权人的自行处分权,在理论界还存在着分歧。有学者认为,唯有抵押权人直接行使处分抵押物的权利,而不经过诉讼程序,抵押制度的担保效力的作用才能充分而有效地体现出来。通过诉讼程序始得处分抵押物,不仅有碍于抵押制度担保作用的发挥,严格地讲,也与抵押制度的本质相悖。一旦经诉讼程序处分抵押物,增加了不必要的处分抵押物的环节,不仅迟延了抵押物补偿其担保债权的过程和时间,还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抵押权人直接处分抵押物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破产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88108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破产程序中的别除权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债权设有担保物,而就破产人特定担保财产在破产程序中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取回权是指对破产管理人占有的不属于破产财产的他人财产,财产权利人享有的
破产清算先清偿别除权还是破产费用
破产清算的清偿是有先后顺序的这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如何行使别除权
如何行使别除权
破产别除权的行使
前男友威胁我和我身边的人。可以报警吗?
你好,可以进行报警处理即可
破产别除权的适用
破产别除权的适用
破产别除权的行使
我的银行卡被冻结了,怎么回事?
查询一下哪个部门冻结的,讯问原因
怎么行使破产别除权?
怎么行使破产别除权?
破产别除权的行使
宁波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4年有何规定
法律分析:一般是每年的10-11月。对于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其具体政策和发放标准是由每个省市进行制定和确定,因此建议向当地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
破产别除权的行使
破产别除权的行使
破产别除权的行使
恩施改造房屋起诉程序如何规定
法律分析:纷诉讼要走的程序有:当事人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国
宁波10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宁波工伤等级十级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工资补偿费用,一般不能超过12个月;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中山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哪些呢,怎么申请呢
法定申请公租房的流程如下:1、申请人条件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申请主体条件;2、申请人的收入必须符合申请的标准;3、外来人员需要申请公租房的,还需要满足就业达到申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