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票托收类业务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19-03-18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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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业务简介其他光票托收是指除粤港港币票据结算以外的其他光票托收业务。业务流程①客户在票据背面背书(企业盖公章,个人签名或盖章)。②填写《外币票据托收申请书》一式三联。③客户在票据托收申请书委托方签章处盖公章或签名,并填写一式三联《国际收支申报单
业务简介
其他光票托收是指除粤港港币票据结算以外的其他光票托收业务。
业务流程
① 客户在票据背面背书(企业盖公章,个人签名或盖章)。
② 填写《外币票据托收申请书》一式三联。
③ 客户在票据托收申请书委托方签章处盖公章或签名,并填写一式三联《国际收支申报单》,然后将托收申请书、申报单和票据一并交我行。我行将托收申请书回执交客户。
④ 我行将票据在当日或次日向代理行寄出票据。
⑤ 票据收妥后,我行将票款转入客户指定账户。
注意事项
① 收款人办理光票托收业务所需提供的资料、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与汇入汇款相同。
② 票据邮递费用由客户承担,境外代收行的手续费用,直接在票款中扣除。
③ 由于其他光票托收业务受邮寄速度、代理行处理速度、付款地结算方式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因此难以确定具体的到账时间,一般为从邮寄票据之日起的7至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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