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支票全国通用已正式在全国实施,跨区域清算的支票金额必须在50万以下,且票面已加盖付款银行的清算行号,否则不予受理。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转账支票在异地使用的相关内容。
一、转账支票可以异地使用
转账支票可以在异地使用,有关规定如下:
1、自2007年6月25日起,转账支票可在全国通用。这也意味着,本地企业可以签发支票给国内任何地区的收款人,也可以接受来自国内任何地区的支票。
2、此次支票全国通用后,出票人签发的支票凭证不变,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仍为10天。
3、为了加强风险控制,异地使用支票的单笔金额上限为50万元,同时在票面右下方记载12位全国统一标准的银行机构代码。
4、企事业单位在受理异地使用的支票时,应认真审查支票是否记载银行机构代码,并确认支票金额在规定限额之内。
5、此外,在使用异地支票后,一般来说,收款人最早可在2~3小时之内收到款项,最长可在银行受理支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收到。
备注:转账支票异地也可以使用,在收票方银行入帐是正提,在出票方银行办理是倒提,基本所有银行的支票都支持省内存兑。
二、转账支票的特点
1、无金额起点的限制;
2、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4、客户签发的转账支票可直接交给收款人,由收款人到其开户银行办理转帐;
5、转账支票的收款人名称、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的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转账支票可以异地使用吗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由于异地清算的支票是通过支票影像的交换而非实物,所以银行的风险相对较高,也造成了较高的退票率,所以奉劝一句,如果款项十分重要,必须成功到账的话,还是避免跨区域使用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