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据是有法律上的理由予以接收的人接收财物后,给送交人出具的书面凭据。
2、收据应当包括交纳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内容以及交付时间。
3、具备上述要素的收据经收取人签名(盖章)收条即生效。收取人的签名可以是电子签名。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电子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
1、有所表现形式,满足随时调查,并自保存能保证数据完整;
2、生成,存储,传输可靠,能保证内容完整,真实性;
3、具备可靠电子签名,手写签名,或者电子签章;能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时间等内容。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电子收据有法律效力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电子数据是法定证据之一,可以作为相关权利凭证,所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由收取人有效签收的电子收据是有效的。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