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现在很多银行都有签发这种汇票。那么银行汇票兑现的方式有哪些呢?详情请看下文。
一、银行汇票的概念
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汇票的银行。多用于办理异地转账结算和支取现金,尤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有使用灵活、票随人到、兑现性强等特点,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
二、银行汇票兑现的方式
1、企业申请保贴额度或与我行签订保贴额度补充协议;
2、企业与银行签订《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合同》,约定保贴的具体条件;
3、企业向银行购买空白商业承兑汇票并自行签发;
4、企业向银行提出支票兑现保贴申请,我行据此开出《深圳发展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函》;
5、企业将此函及对应的商业承兑汇票交付收款人;
6、持票人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按照有关手续给与办理;
7、汇票到期,银行直接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三、银行汇票的相关法律规定
1、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
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只能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机构办理。跨系统银行签发的转帐银行汇票的解付,应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提交同城的有关银行审核支付后抵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和跨省、市的经济区域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在不能签发银行汇票的银行开户的汇款人需要使用银行汇票时,应将款项转交附近能签发银行汇票的银行办理。
2、银行汇票一律记名
所谓记名是指在汇票中指定某一特定人为收款人,其他任何人都无权领款;但如果指定收款人以背书方式将领款权转让给其指定的收款人,其指定的收款人有领款权。
3、银行汇票无起点金额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银行结算办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完善,形成了《支付结算办法》。新的《支付结算办法》取消了银行汇票金额起点500元的限制。
根据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知,银行可以通过企业申请保贴额度或与我行签订保贴额度补充协议;企业与银行签订《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合同》,约定保贴的具体条件等方式兑换汇票。以上就是关于银行汇票兑换的方式的详细内容,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