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兼并对于南北朝的影响与其措施

更新时间:2019-02-23 17: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朴相贤(0032162003级历史系)土地兼并是中国古代非常普遍的现象。它的根源在于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在封建社会,由于土地关系不稳定,加上的土地买卖盛行,必然导致土地兼并现象出现。在政治和经济上,土地兼并直接导致国家财经收入的减少,加剧了社会贫富悬殊

朴相贤
(00321620 03级 历史系)

土地兼并是中国古代非常普遍的现象。它的根源在于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在封建社会,由于土地关系不稳定,加上的土地买卖盛行,必然导致土地兼并现象出现。在政治和经济上,土地兼并直接导致国家财经收入的减少,加剧了社会贫富悬殊,阶级矛盾尖锐,农民起义爆发,甚至成为一些王朝走向灭亡的主要原因。我想仔细的分析对土地兼并的原因和南北朝的措施。

[内容提要]

[关键词]

南北朝 ,土地兼并,均田制,占田法

目录

一) 南北朝与土地兼并现象

二)土地兼并的原因与后果

三)土地兼并导致的社会矛盾的主要因索

四)南北朝各国的具体情况与措施

1) 南朝的情况与措施
2) 北朝的情况与措施

五)我的一点看法

六)参考文选


南北朝与土地兼并现象
晋国灭亡后,分裂的天下,刘裕建立了宋国(420~478),和跟这个同一个时期北魏统一华北了。从这时期中国分裂南北朝的两大势力。从这时期150年后,6世纪末隋统一南北之前的时期称南北朝时代。这时期是在中国历史属于‘中世时代’ 。南朝,北朝都是从国家的人民收税运用国家的财政。国家的财政收入从通过国家给农民分配土地后农民交的地租,从商工业者的收税,还有国家运营的烟田和矿山等有各种各样的收入,但是地租占的部分是最大的。
老百姓的生活经济上稳定的时候封建国家也才得到保证财政收入。这个是历代王朝为了巩固自己的长久统治很重要的事情。但是权力者的土地兼并(少数人的大土地所有)是破坏这些的社会基础。土地总量不变,有人获得土地,就有人失去土地,地主获得的利润也就是别人的亏损。并且地主把他们的很大的土地用上庭院造成,或栽培珍贵的水果等非产生,奢侈的目的。这些现象是不仅对普通的老百姓而且中央政府都不好。
封建国家为了保证财政收入,采取种种措施,反对地主兼并土地,限制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发展。这实际是通过限制贵族官吏占有劳动人手的数量,以限制其占田。此后,北魏、北齐、北周和隋、唐五朝都实行均田制,西晋实行占田法等这都是从积极方面培育自耕农,并收限制土地兼并之效,以培养税源。但是,封建国家的法令并不能阻止贵族地主、官吏地主的法外占田和法外荫。多次土断、括户也难以遏止。同时,封建等级制度和封建特权盛行,许多贵族、宠臣常可获得帝王大量赐田。


土地兼并的原因与后果
地主封建制社会始终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土地兼并。产生土地兼并的根源在于封建的土地制度。地主封建制的土地制度形成沟,绝大多数土地就变成私人所有的财产,同时变成可以自由买卖的商品,又由于在土地占有方面打破了严格的等级制度,所以社会中必然会出现土地出卖这一土地购买者各种财富的所有者,尤其是皇亲国淑,官僚,商贾,大手工业主,高利贷者,他们一贷币形态积累了大量财富,而中国封建社会是以农一位主要圣山部门的国家,使之转化为蝉翼资本。土地是生产资料,是一种生息的手段,于是购买土地更成为一项他们最有力的投资。
土地是生产资料,又是财富的一种存在形式。土地具有奇特残属性,他不优水火,不怕盗贼,在世道不太乎流通资金随时有损失的危险时,购买土地就是稳妥,最有保障的保存财富的形式。同时封建剥削的主要方式是地租剥削,封建的租率很高,一般在五成以上,谁就可以凭借土地所有权,不费经营之苦,年复一年地得到稳定而又保障的固定收入。人们普遍信奉“以末致财,用本守之”,“本富为上,末富次之”的信条。 因此在土地私人所有制占主导地位,土地自由买卖的情况下,货币所有者必然尽可能多地购买土地,无限制兼并土地,形成“骨者田连仟伯,贫者亡立锥子地“的局面。

土地兼并导致的社会矛盾的主要因索
一般封建王朝发展之中后期,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尖锐。人口增加而土地不能增加,必然出现人多地少的尖锐矛盾。每个朝代初期,中起相对稳定,经过一段时期的修养生息与和平建设,社会经济呈现一定程度的繁荣。官僚,地主,商人,高利贷者,通过各种方式的剥削必然积累大量货币财富,于是争相后卖土地,使土地兼并日益尖锐,激化了各种社会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使社会生产萎缩
在土地兼并中,尽管兼并的方式很多。而封建社会兼并土地最主要也是最合法的途径是购买。一般贵族把大量货币投资于土地,获得土地所有权。他们绝大多数人自己不经营,租给佃农经营,因此他们手中虽有货币,也不愿向农业生产投资。自耕农的土地虽是自己的,单位购买土地支付了地价。在土地兼并中大量货币作为支付手段消耗了,而没有变为投入农业生产的机能资本。
2. 影响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
在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公,私地主的矛盾,即封建政府与私人地主的矛盾。封建政府要维持旷达的官僚机构,维持专政机器的运转,就必须制定税收制度,加强税收。而私人地主为了增加自己净地租收入,千方百计的隐瞒田产,隐蔽民户。魏晋南北朝时期大族们往往“白是合乎或千丁共籍,依托城社,不惧熏烧,公避课役,擅为奸宄“。
私人地主兼并的土地越多,隐瞒的田产与民户也越多,封建政府的税收则日渐减少。土地兼并剧烈,使很多自耕农沦为舔弄,奴婢,他们都不是土地所有者,不再赋税征课对象之列。
因此,土地兼并越剧烈,封建政府的税收来源越枯竭。
3. 使封建地主剥削量加重
土地兼并剧烈,必然导致地主阶级剥削量的加重。在土地兼并中大量自耕农是租土地,社会中涌现大量过剩人口,是佃耕土地与出卖劳动力作雇工都出像竞争现象,是地主找佃,及雇工条件苛刻。地主之道,社会上闲人即多,不怕无人承佃,受雇。地主加大剥削量致使佃农雇农生活极度贫困。有些破产农民连承佃,受雇的机会都得不到时,只有出卖自身,成为与牛马同栏,毫无人身自由的奴婢。
4. 使农业劳动力减少,加剧社会危机
土地兼并必然使大量自耕农破产。自耕农破产后,一部分人仍然留在本乡土中佃耕地主的土地或给地主作用耕。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或流徒他乡,或卖身为奴,或转为手工业与商业,也有人逃亡山林。总之,土地兼并是农业劳动力为减少,非农业人口增多。中国封建社会是以农为本的国家,生产力水平低下,根本做不到以少数浓郁人口养活过多的非农业人口。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入其他生产部门,粮食生产满足不了社会人口的需求,必然产生粮荒,粮价打仗,人多饿死。
这样肯定降低准备自然灾害的能力,导致天灾不断。国家的衰落会导致外族侵入。当天灾人祸或内外战争爆发之际,老百姓必然活不了。土地兼并给人民很大的灾难,激化了社会的阶级矛盾。阶级矛盾计激化一定的程度,必然爆发农民起义,危及封建王朝的统治。封建统治者总是要维护其长久的统治,他们也要想方设法控制土地将兵,解决社会矛盾。


南北朝各国的具体情况与措施

1) 南朝的情况与措施

南朝是地主大土地所有制迅速发展的历史时期,封建国家在土地所有制中的地位,随着地主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逐渐被削弱。
地主阶级主要是土族、庶寒,僧侣等阶层、这与当时的历史环境相适应,其土地占有情况各有特色。世族地主在实际上已成为政权垄断阶层,虽然无田不能此立,但土地占有数量的多少,已不是决定的因素。所以有些世族拥有大庄园也有些世族土地占有却较少。庶寒地主一般情况下是中小地主,但也不排除土地占夺甚多的大地主及豪强地主。僧侣地主所占有土地通常以寺院财产的形式存在,这一点与世俗地主土地以私产业的形式存在有所不同,不过从根本上说,其性质仍然是一样的,也即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士族土地占有是伴随世族的形成,荫族,荫客,门阀化过程而来的。
封建政府在世族门阀势力急剧发展的面前,既争取他们在政治上的支持又想在经济上对其无限兼并掠夺土地的行为略加限制,以减缓个体小农破产流亡的进程,保证封建国家的租调力役征取。结果不但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反而成了世族门阀并掠夺的法律依据。东晋南朝时期,世族门阀势力更加强盛,他们不但把社会上的良田美地几乎兼并掠夺一空,并将兼并的触角深入到了一向被视为封建国家专利的山林川泽之中,大量封山固泽,经营田庄别墅,在这种情况下,封建国家只好步步妥协承认,刘宋颁布的占山制,不但完全放弃了对世族门阀抢占土地的限制,企图退而保住国家专利部分山林山泽的权利,从而规定了按官品占有山林川泽的限额。同时进一步扩大了对世族门阀荫庇佣客等的数量。所以,从占西晋的占用制到南朝的占山制发展演变,可以清楚看出大土地私有制发展的情形。

2) 北朝的情况与措施

北朝的北魏前期,随着封建地主制经济的发展至孝文帝时,土地兼并的情况日趋,致使赋税负担,收入常阙,阶级矛盾不断激化,汉族和各族人民的起义遍及中原地区,造成了北魏政府经济窘迫,政治危机。而这一切危机主要根植于土地问题,土地问题是为社会诸矛盾的焦点。因此,解决大地问题,制定新的土地制度成为当时北朝政府的急务。为了保证国家的租调力役,北魏孝帝太和九年正式制定了“均田制”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大土地私有制的无限发展,对恢复发展魏晋以来长期遭受战乱破坏的社会经济有一定作用。 保证了封建国家中央集权的巩固。但均田制并未取消私有土地在实施均田制的同时,社会上不但仍有相当数量的个体农民的存在,而且也有许多占有成千上万亩私地的地主官僚,均田制不但没有丝毫触动社会上原有的私地,而且历代统治者还以勋田、赐田、公廨田,职分田等名义,把大量土地分给官僚贵族世代享用。均田制不但无法约束官田以外的私地买卖,而且均田令本身还允许受田者。虽然北魏的均田令到北齐,西魏北周进行一些修订和补充,也起到限制贵族官僚地主占有土地的数额,但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趋势是必然而无法妥协的。

我的一点看法(:土地兼并现象对于历史发展贡献)
从南北朝土地兼并的发展趋势上来看,封建社会不断爆发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其根源在于土地兼并。土地兼并的剧烈进行使社会各种矛盾不断激化,当矛盾高度尖锐化时,就会爆发农民革命战争或其它性质的战争。
战争引起的经济波动,首先表现是农民革命推翻封建王朝的正义战争。土地兼并剧烈发展,社会各种矛盾不断激化个体农民的再生产普遍被打断,这样就会爆发农民革命。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约有600多次,其中规模浩大足以起到摧毁封建王朝作用的农民起义有10余次。
(一) 战争引起的经济波动的另一种表现是统治阶级发动的非正义战争。统治阶级为更大兼并土地战有劳动人手,不断地发生争权夺势的战争;当封建王朝昏庸腐败之时,外族入侵,造成战火不断。
(二) 经济波动的破坏性与周期性
封建社会中,不论哪一类型的经济波动,都使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如大规模的农民革命,虽然从性质来说其矛头是指向反动腐败的封建王朝,是正义战争。但不论是什么性质的战争,它都是一种暴力行动。在革命与反革命的武装冲突中必然使社会秩序,社会生产混乱,社会经济与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很大损失。
(三)社会经济的复苏与发燕尾服中又激化了矛盾
经过社会的大动荡,大波动,旧的王朝在大波动中被摧毁。聚而代之的是新王朝的建立。新王朝的统治者绝大多数是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他们窃取了农民革命的胜利果实而取得政权;个别朝代农起义的领导者能够取得政权,由于农民阶级不是先进的阶级,他们能够推翻原有的旧政权,但却不能改变封建剥削统治的性质。虽然土地兼并缓和了,但是地主阶级在封建王朝的扶植保护下,不断地积累大量财富,他们不断地把货币转化为土地,进行地租剥削,这样土地兼并必然愈演愈烈。土地兼并的激化必然导致各种矛盾的激化,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又会爆发大规模的经济波动中国历史上的社会经济。就是这样波动——复苏——发展——再波动——再复苏——再发展……周期性地循环往复就与破坏,发展与倒退在很大程度上互相抵削了,社会经济始终不能得到持续地上升。封建社会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已成为不可克服的经济规律,其根源就在于土地的兼并。

参考文选

《中国史》;宫崎市定;(韩)1989,汉城
《中国历史》(韩);李瑾明,新书园,1997,汉城
《中国古代史纲》;张传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北京
《均田制研究》;武建国,云南人民出版社,1992,云南
《中国古代土地关系史》;侯招庄,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贵州
《中国古代经济简史》;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遍,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上海
《中国古代土地国有制史》;李诞武,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云南
《中国经济同史(魏晋南北朝经济娟)》;高敏,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北京
《中国经济发展史》;宇可,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北京
《中国农艺发展史》;阎万英,尹英华,天津科技出版社,1992,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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