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的概念

更新时间:2019-02-23 05: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兼并的概念我国公司法中只有公司合并而没有公司兼并的规定,“兼并”究竟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在国外,使用较多的是“并购”。在我国的实践中,很多情况下兼并与合并相同,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兼并与收购相同。综观《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对“兼
兼并的概念

  我国公司法中只有公司合并而没有公司兼并的规定,“兼并”究竟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在国外,使用较多的是“并购”。在我国的实践中,很多情况下兼并与合并相同,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兼并与收购相同。

  综观《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对“兼并”所作的广义解释和《布莱克法律大词典》的狭义解释,“兼并”是指为了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减少竞争对手,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效率等原因,多个独立的企业结合在一起的一种法律行为。它包括三种具体形式,即:①公司合并;②一个公司购买另一个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财产;③一个公司通过购买另一个公司的一定数量的股份来控制该公司。从法律的角度看,这三种形式是三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行为。人们之所以将这三种行为合在一起统称为兼并,是因为它们在经济的意义上可以达到相同或类似的结果。这三种行为的最终结果都是使多个企业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处于一个共同的经营管辖之下,达到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扩大规模经营效益、拓展更广泛市场、交流技术信息等目的。但这三种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首先,公司合并的法律后果是被合并的公司法人主体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其他的权利义务概括移转于合并后的公司,民法上称之为“吸收合并”;其次,公司财产购买的兼并行为的法律后果是被购买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所有权移转于购买公司,购买公司和被购买公司法人实体都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因此都要进行变更登记,此即人们通常所称的“营业转让”;第三种,通过收购股份兼并的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收购公司获得了被收购公司的经营控制权,被收购公司的法人地位并未改变,第三种兼并形式就是“公司收购

  1989年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对兼并下的定义是:“本办法所称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方式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本办法规范。”199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规定》对此进行了修正,对兼并的定义是:“一个企业通过购买等有偿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丧失法人资格或虽然保留法人资格但改变投资主体的一种行为。”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93230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公司兼并协议注意事项 怎样让兼并方利益最大化 格式
企业并购包括以下主要条件: (1)公司并购当事人的地位协议,包括名称(姓名),住所,姓名,职务,国籍的法律代表等; (2)公司并购购买或认购股份和股本提高价
企业兼并有 等方式
如果一个大企业要想兼并或收购一个小企业,必须先去谈判,首先了解小企业有没有出让其所有权的意向,如果有,那下一步就可以谈价格了。如果人家没有,你可以提高收购价格,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企业兼并后,是否还可以用被兼并前的名称,企业法人资格起诉兼并方
也就是说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区别于个体、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 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
企业兼并农村
什么叫企业兼并农村啊。
接收兼并的兼并方将被兼并方的职工辞退的法律问题
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有:接受兼并、购买兼并、控股兼并。接受兼并这种兼并方式是以兼并方承担被兼并方的所有债权、债务、人员安排以及退休人员的工资等为代价,全面接收被兼
企业并购的类型有哪些
企业并购的类型有哪些
企业兼并与收购
公安机关冻结了我的银行卡,说有一笔赃款进了我的银行卡
你好发现这种情况后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
去哪个法院起诉,求解
你好,提起民事诉讼时,一般是要你到你要起诉的那个人所在地的法院办理的。
收购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收购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企业兼并与收购
来宾找律师咨询需要哪些费用
法律分析:要多少律师费,可以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所以具体的数额,请自行与律师协商。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二、按计件收费方
公司并购法律风险有什么
公司并购法律风险有什么
企业兼并与收购
广东省普宁市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有异议怎么办
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协议若一方拒不签字同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该事项进行裁判。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北京网约车车型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网约车标准车型的条件是什么1、网约车标准车型的条件如下:(1)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2)七座及以下小型乘用车,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4年且行驶里程不
兰州修建房子如何计算赔偿
法律分析:不同房屋结构相应的赔偿标准为:(一)砖混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400元,二级每平方米380元,三级每平方米360元;(二)砖木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260
相关文书下载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