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担保的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19-04-16 07: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2008年11月28日,被告牟某、王某夫妇向原告彭某借到现金82000元,并出具借条。同日,牟某、王某夫妇还向彭某出具借款保证书一份,担保人为某砖瓦厂。2008年12月18日,上述砖瓦厂的合伙组织执行人黄某根据彭某要求,再向其出具承诺书一份。借款到期后,彭某向牟某、王某

  2008年11月28日,被告牟某、王某夫妇向原告彭某借到现金82000元,并出具借条。同日,牟某、王某夫妇还向彭某出具借款保证书一份,担保人为某砖瓦厂。2008年12月18日,上述砖瓦厂的合伙组织执行人黄某根据彭某要求,再向其出具承诺书一份。借款到期后,彭某向牟某、王某夫妇催要借款本金及利息未果。

  案发后查明,担保人砖瓦厂为合伙型企业。根据工商登记,该企业原合伙人为本案被告牟某、王某夫妇,自2008年11月起合伙人变更为黄某、陈某二人,黄某为企业执行人。案发后,并无证据表明陈某同意彭某以企业名义为牟某夫妇借款提供担保。

  ◇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彭某与被告牟某、王某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砖瓦厂合伙组织执行人黄某在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为二原告借款提供担保,该行为尽管不符合法律规定,有损其他合伙人的利益,但不影响担保行为对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合伙人对法律规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执行的事项,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因而,本案不仅被告黄某以个人名义提供的担保合法有效,而且黄某以企业名义提供的担保亦有效。被告黄某、砖瓦厂应直接承担担保责任,被告陈某则应对砖瓦厂财产不足清偿部分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黄某、砖瓦厂、陈某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牟某追偿。被告砖瓦厂、陈某对其损失,亦可向被告黄某寻求赔偿。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前述判决。 一审判决后,各被告未上诉。

  ◇评析◇

  合伙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执行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当然,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那么,合伙组织执行人在全体合伙人未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擅作主张提供的担保是否对内、对外都无效呢?《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该法第69条同时规定:"合伙人对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二个法律条文,实质上明确规定了合伙执行人擅自以企业名义对外担保的内、外效力区别。只要第三人主观上是善意的,执行人的擅自担保行为对外仍然有效,其他合伙人亦应为此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但该担保行为在合伙人内部并不产生法律效力,应认定无效,合伙企业及其他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要求执行人予以赔偿。

  既然不对抗善意第三人,其他合伙人就应按一定程序对担保债权人承担法律责任。《合伙企业法》第39条同时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与以个人身份直接提供担保不同,合伙人只在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责任。

  本案中,原告彭某在出借资金时要求提供担保符合正常的社会心态。砖瓦厂出具的担保手续齐全,表面上并无瑕疵,彭某作为第三人(实体)接受该担保,主观上是善意的,应认定担保行为对外合法有效。尽管被告陈某对被告黄某擅自以企业名义作出的担保行为并不知情,其仍应在企业财产不足时部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承担责任后,陈某既可向主债务人牟某、王某(被告)追偿,亦可要求黄某赔偿。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合伙企业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07415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以合伙企业名义提供担保纠纷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是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但需要合伙协议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的。
以合伙企业名义提供担保
法律分析:合伙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提供担保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其保证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对其保证的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足的部分,合伙人承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这个担保有效吗
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妥当等几信方面予以考察, 首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根据《物权法》、《担保法》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
在有限合伙企业里,是否需要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
合伙企业能否以企业的名义购买房产
可以,但只能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处分等行为也必须以企业名义不能以个人名义。
普通合伙企业的一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自己担保债务
需要承担!合伙是无限连带责任!尽快聘请专业律师
合伙人以企业名义提供担保怎么办
你好!担保有瑕疵无需承担全责
游戏帐号被盗,损失在一万元左右怎么办?
你好,可以投诉或者直接起诉
我在工厂工作了三天,结果没有给工资怎么办?
讨薪有以下途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3、有欠条的,
两年前报驾照 考了一次科目一没过,后面工作调动原因没继续报考,想和驾校协商退费或者是调整,但是驾校不
法律分析:是可以退的,每个驾校都有着不同的退费标准,因为是自己想退费,就是属于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的全部后果,能够退的学费由驾校来确定,在扣除建档费,体检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