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经市工商局核准登记,泉州市第一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成立。这是国务院《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3月1日实施以来,在泉州成立的第一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拓展形式:“三资”外的另一种类型
据了解,我市首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为泉州濠威生物科研中心,该中心所从事的项目属于外商投资鼓励类的生物柴油研发项目,符合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条件。
“该中心的成立,是泉州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零的突破,也是外商投资形式进一步丰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流程进一步简化的标志。”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外商投资人除了可在我市注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即通常所说的“三资”企业)之外,如今还可注册一种全新类型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降低门槛:可实行直接登记制
“原有的外资企业需经过审批后方可登记注册,而新的管理规定再次降低了外资企业准入门槛,即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就可直接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据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此前,我国对外商投资一直实行专门的管理制度,此次对外商合伙企业实行直接登记制度,将成为我市对涉外经营主体准入工作的一次新探索。
“今年,我市又新增77家外资企业,截至目前,全市外资企业约为5000家,涉外经营主体和代表机构数量稳步增长。”有关负责人透露,与原有“三资”企业相比,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最大的特点是可以由两个以上境外企业或个人,或境外企业、个人与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境内设立合伙企业,这使我国公民首次可以以自然人的身份与外商共同设立企业。
保护投资者:技术合伙得到认可
申请门槛的降低,不仅有利于扩大我市对外资的吸收,还将为泉台合作提供更为广阔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