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合伙人为达到共同目的而在协商、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就是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合伙成立的前提和基础。那么我国法律关于合伙协议方面的有关规定有哪些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一、什么是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就是设立合伙组织必备的法律文件,是明确合伙人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同时也是设立合伙组织必须上报主管部门的必备法律文件。合伙人为达到共同目的而在协商、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就是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不仅是合伙成立的前提和基础,而且也是合伙人权利义务的依据,并成为司法机关处理合伙债务纠纷的依据。合伙协议一经订立,便对各合伙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各合伙人依合伙协议而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合伙协议作为一种共同的民事法律行为,要取得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从而对合伙协议的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就必须具备法定的如下要件:
(1)合伙协议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伙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伙协议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合伙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二、我国法律关于合伙协议方面的有关规定
根据2006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合伙协议就是设立合伙组织必备的法律文件,是明确合伙人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同时也是设立合伙组织必须上报主管部门的必备法律文件。
合伙协议作为一种共同的民事法律行为,要取得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从而对合伙协议的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就必须具备法定的如下要件:
(1)合伙协议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伙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伙协议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合伙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在《合伙企业法》允许的情况下,合伙协议可以作出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约定。但在《合伙企业法》没有规定的情况,合伙协议不能另行约定。“合伙协议不得另有约定”的强制规定,具体包括:
(1)普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普通合伙人绝对不得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绝对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4)将普通合伙人除名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5)普通合伙人死亡,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
(6)合伙企业解散时如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的,应当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7)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上述文章为大家详细介绍了“我国法律关于合伙协议方面的有关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合伙协议就是设立合伙组织必备的法律文件,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应当谨慎小心。读者如果还需要其他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找法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