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如何认定单位走私犯罪

更新时间:2019-04-19 12: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案情:2003年至2004年3月,某公司为获取非法利益,其法定代表人徐某、公司董事范某经预谋后,采用制作假发票的手法,委托报关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低价申报进口送料机100台,涉嫌偷逃国家税额共计人民币23万余元。经审理查明,该公司在2004年3

  导读: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指立法部门为了保护股权变更前后的所有股东合法权益以及公司外部债权人等相应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要求相关义务人在公司股权转让后履行的变更登记行为。让我们了解股东变更会产生的问题。

  案情:2003年至2004年3月,某公司为获取非法利益,其法定代表人徐某、公司董事范某经预谋后,采用制作假发票的手法,委托报关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低价申报进口送料机100台,涉嫌偷逃国家税额共计人民币23万余元。经审理查明,该公司在2004年3月,其公司全部股份已经转让给一外资公司,公司只进行了股东变更,其余注册信息均未变更。而该外资公司在取得公司股份后,采用与徐某、范某相同的方式低报价格走私送料机,至2004年8月,外资公司的股东走私了18台,涉嫌偷逃税额共计人民币6万元。

  分歧意见:在排除了该公司前任股东与后任股东通谋进行共同犯罪的可能性后,如何追究该公司的刑事责任,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公司是一个整体,是刑法上一个独立的主体,具有独立的人格。虽然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公司的股东发生变更,但企业的注册代码、名称均没有发生变更,且连续地进行走私行为,偷逃国家税额人民币29万元的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虽然该公司的名称没有发生变更,但股东却发生了完全变更,前任股东与后任股东所代表的意志是完全不同的,所体现的单位整体意志也就完全不同。虽然公司的名称没有发生变更,但刑法是从实质上考察犯罪行为的,既然已经排除该公司前任股东和后任股东共同犯罪的可能,则前任股东实施的走私100台机器的行为与后任股东走私18台机器的行为,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基于徐某、范某走私偷逃税额为23万元,行为没有达到单位犯罪的起刑点,不构成犯罪,只能予以行政处罚;同样,后任股东的行为也不构成犯罪。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单位和自然人都是刑法上独立的主体,可以独立承担刑事责任,但单位与自然人相比,还存在特殊之处。由于单位本身没有独立的意志,其行为的实施完全依赖于自然人,因而单位意志只能通过自然人的意志来体现。在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承担上,我国刑法主要采用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的责任人员处以刑罚。

  本案中某公司在进行走私的过程中,由于股东发生了完全的变更,前任股东与后任股东的意志不同。虽然同样以某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但承担责任的自然人主体发生了相应变化。前任股东和后任股东都采用相同的手法走私相同货物,但由于是不同个体实施的,所代表的单位虽然形式上相同,但应当认定是两个不同的行为。这与两个不同的单位,在不同的法定代表人的意志下,实施相同的走私行为,具有相同本质。

  刑法和民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存在区别,刑法侧重的是实质性关系,而民法侧重的是形式性关系。从民法意义上讲,只要是以某公司名义实施的行为,相应的法律后果就应由该公司承担,而不问某一阶段该公司的股东是谁。至于股东发生变更,在某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后,在股东之间如何具体分担责任,则是股东之间内部责任的分担问题。而刑法则不同,若按照第一种意见,某公司构成犯罪,前任股东同时对后任股东在任时的走私数额承担刑事责任,无疑违背了刑法罪责自负的基本原则。

  就走私普通货物罪而言,我国刑法规定的是双罚制,即在处罚单位的同时,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本案中,某公司单独承担刑事责任,只有在对单位犯罪负有责任的自然人主体已经消灭或者无法到案的情况下才成立。而本案的情况是,前后两任股东的走私数额均未达到犯罪程度,不构成犯罪,因而单位也不可能单独承担走私犯罪的刑事责任。

  综上,笔者认为,在股东发生变更时,认定单位犯罪,关键是要考察前后任股东的犯罪意志是否具有同一性,如果两任股东之间的意志相互独立,那么两任股东仅对自己在任时的单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两任股东之间的意志同一,即刑法意义上的共谋,那么两任股东应对全部单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2213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伪造股东签名变更股权构成犯罪吗
你好!这个问题需要结合一些事实才能给出答案,比如公司章程、被仿冒的股东持有比例等等的
伪造股东签名变更法人 犯罪
伪造股东签字变更股权犯法。 对于公司股东之间或者被委托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股东股权的行为,如果能够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则可对
大股东犯罪法定代表人变更
要看你们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是董事长、执行董事还是经理,只要更换符合程序,不需要原法定代表人的同意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股东变更之前的位犯罪如何处罚
股东变更,涉嫌职务犯罪的情形,就需要负刑事责任。如:私自变更股权涉及滥用职权,涉嫌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
股东私自变更法人,这样构成经济犯罪吗
法律分析:私自变更他人股份可能构成犯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
法律咨询法人伪造股东签名变更公司的股东委托中介变更公司,是否涉嫌犯罪?
你好,这种情况有可能涉嫌诈骗,当然具体还要看情节。
法人伪造股东签名变更公司是否涉嫌犯罪?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咨询公司变更行政主管部门的,需要帮助,可以当面咨询律师。
股权内部转让程序
股权内部转让程序
股权转让程序
法人伪造股东签名变更公司是否涉嫌犯罪?
犯罪不构成,但可以起诉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无效!
股权转让登记完成后,是否可以撤销该合同
股权转让合同可以撤销,但是仅限于以下情形: 1、当事人因受胁迫、欺诈而签订合同的; 2、因当事人自身原因,导致其产生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的; 3、合同订立后,出现
企业分红是税前还是税后
公司股东分红在出现下列情形时是要交税的: 1、非居民企业分红要缴企业所得税; 2、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股东获
股东配售可转债怎么申购
可转债配售是按投资者持有的股数来推算的,因为每只发行可转债的股票其发行规模和配售比例都不一祥,那么投资者要满足配售条件,最低持有的股数也是不一样的。 可转债最小
写股东会决议出资
股东会出资决议只有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时会被认定为无效。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
上海有限公司吊销能否股东转让股权
公司吊销后股权转让的方式是:1、当事人依法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公司办理变更登记,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公司清算期间能否转让股权的规定
法律分析:清算过程中的公司股权能够依法转让,只要符合公司法股权转让相关规定条件的那么就可以进行股权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
18年前,信用社购买股金100,现在能领多少?
入股凭单是如何记载的?当时的入股协议是如何约定的?是如何分红的?一切以入股协议为准
八三年农村信用入股2元现在能反红利多少
不多,不会超过50元。以前的社员股只有这个价。因为有盈利不盈利模式。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