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债务纠纷可追诉原公司股东吗

更新时间:2019-12-16 10: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债权人与公司存在债务纠纷是可以追究到原公司股东的,但是前提条件是其公司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等情形才能够追究到股东身上。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有债务纠纷可追诉原公司股东吗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有债务纠纷可追诉原公司股东吗

  一般来说是公司债务纠纷债权人是不能够追究到股东责任的,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债务纠纷可追诉原公司股东吗

  二、公司债务纠纷否认公司人格的作用

  (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公司法人制度的必要、有益的补充。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本质,是当法人运用背离法律赋予法人人格的原始初衷(即公平、平等、正义)而为他人控制和操纵,已不再具有独立性质,法律将无视法人的独立人格而追究法人背后的操纵者的法律责任。因此,这种法人人格否认所引起的从法人人格确认向法人人格否认的复归并非是对整个法人制度的否定,恰恰是对法人人格的严格恪守。因为运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所否认的法人,实际上是一个被控制了的、失去人格独立性的法人空壳。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作为在特定条件下对社会公共利益特别是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合理与必要的保护手段,有效地维护了法人制度的健康发展,防止法人制度的价值目标不致发生偏向和被异化。从这个意义上讲,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不仅不是法人制度的否认,反而是法人制度的补充与升华。正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证明并捍卫了法人制度的公平、合理与正义。

  (二)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法人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如同自然人的独立人格除有自然死亡之外尚有宣告死亡制度予以取消一样,法人之独立人格除有消灭制度之外也有否认制度,法人人格之确认与法人人格之否认构成了法人制度的辩证统一、不可分离的两个方向。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弥补了法人人格确认制度的缺陷,可以有效地防范不法分子滥用法人的人格和有限责任的特性逃避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保护了社会共公利益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使法律从形式上的公平合理走向了实质上的公平合理,极大地丰富了公司法人理论,使法人制度更加丰富、完善。

  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从而否定股东的有限责任,要求股东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三、公司股东逃避债务纠纷行为常表现为

  1、公司空壳化

  即股东的控制行为,造成公司徒有其表而无法实行本来之宗旨。导致公司空壳化的行为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其一,对公司有控制权股东的具体行为,使公司实际上表现为投资者的一个部门,足以造成与公司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判断自己的交易伙伴是公司还是投资者本人。其二,股东采取特定公司结构的惟一目的是规避法律规定,而无其他特别利益。

  2、公司资产不足

  这里的“资产不足”不是指公司注册资产低于法定限额,而是指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其所经营的事业的性质及隐含的风险相比而明显不足。公司资产是否充分不仅取决于公司资产的绝对数量,而且取决于公司所营事业的性质,因此,确定公司资产的绝对数量是否充分是基于交易安全的需要,而非法律上的标准。可以说公司最低资本额和注册资本在这个问题上作用不大。一般来说,公司只有使负债与股本保持合理的比例,才能保证自己的信用和经济往来的安全,不致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如果公司资产不足即负债与股本的比例失衡,就存在股东通过公司将商业风险转移给无辜大众的嫌疑。

  3、股东强迫公司实施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虽然股东也有损失,但从其他方面获得的利益往往超过其作为股东所受到的损失。

  股东控制权的滥用,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这是指公司外部关系人利益受损的事实及其与股东滥用控制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公司人格独立——有限责任制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宗旨都在于将商业风险合理地分配于股东与其他当事人之间,其间规则的设置乃是股东利益与其他利益衡平的结果。股东若合理地维护了公司独立性,就理所当然地享有有限责任制度的优惠;如果股东行为有悖于公司人格独立性原则时,若没有造成公司外部关系人的利益损失,也不应主张否认公司人格,因为公司人格否认原则的目的是保护公司的外部关系人的利益。只有公司外部关系人利益因此受到损害,才应当否认公司人格,对公司外部关系予以必要的救济。

  从上述文章我们可以得知,一般来说是公司债务纠纷债权人是不能够追究到股东责任的,除非存在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等情形。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有债务纠纷可追诉原公司股东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69339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公司倒闭了如何追诉法人个人
如果未经合法程序清算解散,则可依法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连带偿还债务的责任
关于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纠纷
股东如果存在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况下,应当在所涉金额范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既然没有实际经营,何来公司债务。
追诉恶意转移财产的合伙股东
先执行后再由其他股东起诉,拿法院裁定及执行文件起诉即可,同时查清此股东的原房产转让的材料,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追诉恶意转移财产的合伙股东
即然负连带责任,执行任何股东的财产都可以。其他股东如果想追究偿再另行起诉。
干股随时收回是否可以
干股可以收回。干股是指在公司的存续过程中,公司的设立人或者股东依照协议无偿赠予第三人的股份。设立人或者股东与第三人订立干股赠予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内容进行处理。
我想问一下股权是如何变更的。变更后的影响是什么,不变的影响是什么?
国有股权转让程序---签订协议----变更股东名册-------办理变更登记
我想咨询一下公司入股
法律分析:股东入股手续如下: 一、需要公司出具公司股东会关于接受投资入股,形成股权的会议决议书; 二、需要公司法人代表到工商局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提供公司股东
拟上市公司股改是什么,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这种情况下要看你想要什么样的特殊法律规定
老师你好,想问一下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把自己的电脑电视之类的转让给公司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转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内部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的股权。另一种是外部转让,股东把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一个原本不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