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的基本形式是什么?公司分立具有怎样的划分标准?需要履行怎样的权力和义务?找法网公司法栏目小编为您解答。
一、公司分立有两种基本形式:
新设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
派生分立方式,本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变。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二、公司分立具有怎样的划分标准
公司分立是一种产生新公司的法律行为,就应该从公司设立的要求中寻找答案。《公司法》对于设立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条件作出了规定。其中公司设立时对于出资,亦即注册资本,法律是有严格要求的,因此,我们在公司分立时也应将注册资本作为划分的标准。其实,将注册资本作为公司分立的标准还因为股东持有注册资本的比例,即股权比例,是公司内部一个重要的比例标准,股东地位的确定、分配收益、破产时分配财产、承担债务都是以该比例作为唯一依据。
既然应以注册资本作为公司分立的划分标准,那分立后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就应该等于分立前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原公司的资产与债务的分立也应以该标准为依据,通过分立合同的方式予以明确。但注册资本毕竟不等于公司的净资产,对于净资产应通过怎样的方法划分呢净资产是由注册资本、资本公积与留存收益三部分组成的,而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又可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部分。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都为各股东所享有,也必须进行划分,但分立后的数家新设立的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即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即新公司的主要所有者权益为实收资本项目(当然也可能有少量的资本公积),那么结合上文所论述的分立后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就应该等于分立前的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标准,笔者认为,最好在原公司分立前对
公司的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进行分配或转增股本,这样原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也将主要为实收资本,这将有利于公司分立的操作。
三、公司分立的权力和义务
为防止企业借合并或者分立转移债务、逃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44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因此,当事人分立后,不仅原有的一切债权债务依法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而且原有的财产所有权、经营权、知识产权等也都转移给分立后的企业。如未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则分立后的各法人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数额根据分立时的财产分配情况及分立后各法人的注册资金数额来确定。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公司分立知识,小编推荐:
公司分立知识
公司分立合同怎么写?
公司的分立程序有哪些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