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注册资本验资程序是怎样的?减少注册资本验资需要一定的程序,下面找法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减少注册资本验资程序
1、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分局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领取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2、起草公司章程,并由各股东签字(章)确认。公司章程需明确规定各股东的投资金额、所占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现金或实物资产,无形资产);
3、凭工商管理部门的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
4、各股东全部以现金出资的,应根据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分别将投资款缴存公司临时帐户,缴存投资款可采用银行转帐或直接缴存现金两种方式。需注意的是,股东在缴存投资款时,在银行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单的"款项用途"栏应填写"XX(股东名称)投资款";
5、股东如以实物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或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出资,则该部分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需经过持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并以经评估后的评估价值作为股东的酱投入额。以实物资产作价投入的,所作价投入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额的50%;以无形资产作价投入的,所作价投入的无形资产不得超过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额的20%;
6、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验资业务委托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以验资资料;
7、协助会计师事务所到公司开户银行询证股东投资款实际到位情况;
8、一个工作日后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验资报告,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分局专门登记备案。
二、减少注册资本程序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有限公司可以依法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是必须履行法定程序,主要包括:
1. 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形成股东会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 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公司法》第178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 债权人保护程序——《公司法》第178条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 验资;
6. 变更登记——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三、减少注册资本所需材料
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事指南,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提交的资料如下: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 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 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5.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 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 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10.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就是减少注册资本验资程序的相关内容,减少注册资本验资,首先要到工商局记性核准,之后就是相关的验资流程,上文都有提到,同时减少注册资本需要一定的流程和材料,上文中对此也有详细的说明,希望大家看完以后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