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3)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4)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单
2、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
2)只有股份公司可以进行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进行募集设立。
3)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35%的比例。
4)募集设立在程序上较为复杂。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其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六个个方面:一是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二是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三是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以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是持有股票面值达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五是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六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一是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二是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三是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上市报告书,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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