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1-17 00: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关于执行《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通知〖失效日期〗〖实施日期〗1994.08.27〖正文〗通知各


    关于执行《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通知


    〖失效日期〗
    〖实施日期〗1994.08.27
    〖正文〗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募集股份和到境外上市的需要,规范到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国务院证券委、国家体改委根据《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第十三条,制定了《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到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到境外上市公司”),应当在其公司章程中载明《必备条款》所要求的内容,并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删除《必备条款》的内容。到境外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其公司章程中规定《必备条款》要求载明以外的、适合本公司实际需要的其他内容,也可以在不改变《必备条款》规定含意的前提下,对《必备条款》作文字和条文顺序的变动。《必备条款》中明确规定到香港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应当载明的内容,无须载入到香港以外的其他地区或者国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
    《必备条款》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已经获得批准的到境外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不符合《必备条款》规定要求的,有关公司应当在本通知发出后的第一次股东年会上,对其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附件:《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于〔设立日期〕,以发起方式〔或募集方式〕设立,于〔登记日期〕在〔公司登记机关所在地名〕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执照号码为:〔号码数字〕
    公司的发起人为:〔发起人全称〕
    第二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
    〔英文全称〕
    第三条 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全称,邮政编码,电话、电传号码〕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
    第五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数〕年〔或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自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章程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七条 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公司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起诉,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按照《公司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所述控股公司运作。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宗旨内容〕。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公司的主营范围包括〔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
    公司的兼营范围包括〔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
    第三章 股份和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公司在任何时候均设置普通股;公司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第十二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有面值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第十三条 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公司可以向境内投资人和境外投资人发行股票。
    前款所称境外投资人是指认购公司发行股份的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人;境内投资人是指认购公司发行股份的,除前述地区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资人。
    第十四条 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股份,称为内资股。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的股份,称为外资股。外资股在境外上市的,称为境外上市外资股。
    第十五条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司可以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股份数额〕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股份数额〕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百分比数〕。
    第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发行普通股〔股份数额〕股,包括不少于〔股份数额〕股,不超过〔股份数额〕股的境外上市外资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百分比数〕,以及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数额〕股的内资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股份数额〕股,其中发起人〔各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持有〔股份数额〕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数额〕股,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数额〕股。[page]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72016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必须载
上市公司章程是否必须公示
上市公司的章程是公开的。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净资产
建议召集股东修改公司章程,解决公司运作中出现的制度不完善问题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制定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
公司章程与公司章程大纲有什么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必须载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除了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章程吗?
您好!最好前往工商机构办理变更备案,需要修改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作了哪些调整呢?修改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1、目前使用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是1997年制定并发布的,此后证监会又先后发布施行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我借了360借条,他说我的银行卡信息和我的资金不一致冻结了怎么办?
冻结后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发卡行对申请人进行调查,并提出是否同意恢复意见,按贷款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如同意恢复的,则由客户经理在信贷系统中走“恢复已冻结卡”流程
身份证信息识别不了
身份证信息识别不了时,首先尝试清洁身份证和读卡器。若仍无效,可尝试手动输入信息或咨询相关机构。若怀疑身份证损坏,应尽快到公安机关更换。
首次开通电子支票激活
除了银行柜台和网上银行,还可通过手机银行APP等途径开通电子支票。不同途径的操作方式和安全要求可能不同,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选择时,应综合考虑操作的便捷性和安
撒都没干就收费的
你好,你有什么事需要解答
毕业生登记表直系亲属重大问题指什么
处理毕业生登记表直系亲属重大问题的常见方式包括核实情况、提供证明、沟通解释等。选择处理方式时,应综合考虑问题的性质、影响程度及个人情况。对于敏感或复杂问题,建议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