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德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更新时间:2012-08-31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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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本公司2003年7月25日第2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章程第二章第十一条原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折弯机、剪板机、压力机、三四辊卷板机、联合冲剪机、切角机、刃模具配件的生产、销售。现改为:经公司
根据本公司2003年7月25日第2次
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特对
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章程第二章第十一条原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经营范围是:折弯机、剪板机、压力机、三四辊卷板机、联合冲剪机、切角机、刃模具配件的生产、销售。” 现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折弯机、剪板机、压力机、三四辊卷板机、联合冲剪机、切角机、刃模具配件的生产、销售;经营本
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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