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扩大外商投资性公司在华经营范围
更新时间:2019-01-19 01: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自7月1日起,我国将扩大外商投资性公司在华经营范围。这是日前商务部在《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中公布的。根据《补充规定》,外商投资性公司可以承接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应符合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自7月1日起,我国将扩大
外商投资性公司在华
经营范围。这是日前商务部在《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中公布的。
根据《补充规定》,外商投资性公司可以承接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应符合商务部《对外贸易
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出口产品可按有关规定办理
出口退税;可通过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批发方式在国内销售其进口及在国内采购的商品;特殊商品及以零售和
特许经营方式销售的,应符合相关规定。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