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需承担责任。
分公司即指总公司下属的直接进行业务经营活动的附属或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即为分公司。
子公司即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这两者最大的区别是有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子公司是有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工商登记中的内容不同,具体体现在出资上。其法律依据是我国《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具有以下特点: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营业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
子公司的特点:子公司是其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其它公司持有而由其它公司控制的公司。持有其它公司股份并能控股的是母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是股份控制的经济关系,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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