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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美珍
服务地区:福建-厦门
擅长:损害赔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律师简介
本人在大学期间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毕业后一直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承办最多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合同纠纷,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完成案件,得到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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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信息
执业地区:
嘉禾路国泰大厦12C
执业律所:
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律师职务:
主办律师
执业证号:
13502*********019
擅长领域:
损害赔偿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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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信息
可信认证:
实名、执业、平台
客户好评:
0
人
已服务:
1
人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律师解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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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请教向对方发放律师函的条件有具体规定吗?请教合同双方产生纠纷未进入起诉阶段一方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放律师函吗?若发放律师函有什么法律效果吗?
答
律师函没有具体的规定,可以单独委托发律师函。律师函给对方警示,催促对方及时解决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