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申请的条件
更新时间:2012-12-11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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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必须是本村户籍且无宅基地的村民户。(二)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年满20周岁)确需另立门户,以及三代以上同堂并且已有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三)回乡落户的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以及港、澳、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必须是本村户籍且无宅基地的村民户。
(二)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年满20周岁)确需另立门户,以及三代以上同堂并且已有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三)回乡落户的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需要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
(四)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被收回或修路拆迁无宅基地的。
(五)孤独户、零散户、占用基本粮田或大片耕地被上级主管部门认定拆迁户,拆迁后而无宅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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