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纳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的范围是哪些?
答:新建内销商品住宅应当设立维修基金,首期维修基金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交纳。所称的新建内销商品住宅,是指1999年12月1日之前销售的普通内销商品住宅,以及1999年12月1日起纳入内销商品住宅范围销售的普通内销商品住宅、侨汇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动迁房等。物业管理区域内纳入住宅竣工配套计划的公共建筑设施,应当由设施接收单位(指产权或使用权接受单位)交纳首期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区域内非居住房屋,应当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交纳首期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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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知识介绍
什么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房屋房屋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成员违反规定,侵占应当存入维修基金帐户的经营性服务收益或者挪用维修基金的,由市房地资源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通告全体业主;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物业管理企业的过错致使维修基金被挪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