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12-12-11 22: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引导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保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报批、执行和监督,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管理,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引导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保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报批、执行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农用地(含耕地,下同)转用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等的具体安排。
    第四条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保护耕地;
    (二)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有效利用土地;
    (三)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四)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控制指标,根据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提出本地下一年度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使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建设项目为单位,按照国土资源部管理和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两类提出下一年度的土地利用年度的计划建议。计划建议在报国土资源部的同时,应当抄送项目拟使用土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下一年度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应当于每年11月20日前报国土资源部。
    第六条 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在各地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的基础上,综合平衡,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分别列出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由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各项计划指标。
    第八条 编制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于上一年度12月10日前报国务院,经批准后下达。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上级下达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逐级分解,拟订实施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
    各地在拟订实施方案时,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若干控制指标。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由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确需调整本地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应当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申请。国土资源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7月20日前向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上半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11月20日前向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预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本年度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或者超过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
    未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或者没有完成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的,核减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节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经核准后,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17100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请问在农用耕地里盖蔬菜大棚(金针菇),属于违法行为吗?刚盖了一半,被拆了一些。
属于正常农业经营,不违法。对拆你大棚的行为可以要求赔偿。
合同审批管理办法
你好。建议在网上查询。如果没有找律师借用资料。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代理商的管理办法
可以聘请律师为你制定全套方案。
房产在子女名下离婚如何办
房产在子女名下,离婚不分割。操作建议:一、确认房产确属子女所有;二、如孩子未成年,由监护人代管;三、夫妻可协商处理,但不得损害孩子权益;四、任何变更需依法进行,
如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1. 在线填写备案信息,打印登记表并签章; 2. 备齐所需材料,如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 3. 前往备案登记机关提交材料并等待审
您好。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屋事件
在房屋纠纷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包括产权不明确、合同漏洞、租赁纠纷等。为了避免陷入陷阱,建议在签订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前,务必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确保条款明确、合法。同
哪些情况下不能申请假释,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不能申请假释的情况,通常的处理方式是确保犯罪分子在监狱内继续接受教育改造,直至符合假释条件或刑满释放。选择处理方式时,需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的罪行性质、社会危害
我想咨询一下北京缴的社保,能不能往地方单位转
法律分析:在北京交的社保,若是离开北京工作了,可以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将社保转移的新的工作所在城市,办理流程为: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参保人身份证、若是他人代办的,
诈骗200万全部退赃退赔能免刑事责任吗
诈骗罪退赔赃款从轻量刑的规定是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法律依据:《刑
有姓名照片的重庆人,查一下她的手机号?
您好,您是什么原因要查信息呢?一般这些是个人隐私,不能随意查询的
临汾改造房屋怎样算补偿
法律分析:临汾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被征收房屋属住宅的,按房屋所在区域、房屋结构、完损程度等因素评定等级后,由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砖混现浇顶结构房屋平均预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