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特征

更新时间:2012-12-12 00:1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土地所有与使用收益权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独立财产权形态。笔者赞同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物权中的他物权,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且是一种新型用益物权。其理由:(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物权是为直接支配特定物并排他性的享受其利益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土地所有与使用收益权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独立财产权形态。笔者赞同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物权中的他物权,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且是一种新型用益物权。其理由: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

  物权是“为直接支配特定物并排他性的享受其利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之所以是物权,是因为它具备了物权的基本特征: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土地(即农用地),是不动产。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物,且是特定物(农用地),而不是行为,更不是知识产品,这就决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债权和知识产权的区别。

  2、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对世权或绝对权。绝对权或称对世权,是指以不特定的任何人为义务主体的民事权利。在土地承包法律关系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某一个或某几个法人、其他组织、公民,而义务主体则是除了权利主体(即承包主体)以外的任何人,且包括土地所有人,他们都不得任意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所享有的任何权利。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债权明显不同。

  3、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对农用地进行直接管领和支配并享受其利益为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是对土地的直接管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的干涉和直接享受土地的利益,而无需土地所有人的交付行为,不必等他人的积极协助就能实现,义务人的义务就在于不干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行使对农用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4、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追及效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无论受到谁的侵犯,也不论落入何人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都可以追及其标的并就此主张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这种权利受到妨碍或干涉时,可以通过各种方法请求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上述四个特征正是物权所具有的基本特征的全部内容,所以说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
你好: 建议携带有关资料与律师面谈。
土地承包经营权
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能要回,可以通过社里进行调解。因为,农村的承包地是集体所有,社员集体行使管理权。承包合同一旦签定备案就受法律保护。
我房子被征收了,平方也算了,在房子也不拆,钱也不给,怎么办?
关于征地补偿纠纷,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有债务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有没有法律依据
离婚,协议的内容主要有:(1)、双方同意离婚;(2)、对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的负担;(3)、对财产和债权债务的处理等。
土地承包经营权办理流程
土地承包经营权办理流程
土地承包经营权
镇江询问律师需要多少钱
法律分析:要多少律师费,可以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所以具体的数额,请自行与律师协商。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二、按计件收费方
潍坊市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怎么计算的?
法律分析:十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
郑州市新密市交通违章处理带什么资料去,是如何规定的
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的处理交通违章方法如下: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