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家住科区钱家店镇西包力营子村的赵先生打来热线反映:半个多月前,村上通知说给他两周岁的儿子分地,并以抓阄的形式进行分配,土地按两亩半、三亩的面积划分,每人(2003年10月份以后至2010年前出生的孩子)只能抓一个阄,村上还要以每亩二百元的标准来收取土地费。为此,赵先生想通过本报咨询,明明是分地,也就是指口粮田,为何还要收取费用?
1月26日上午,记者联系到钱家店镇西包力营子村的村支书张忠波。针对此事,他向记者介绍,村上确实有土地分配的事,但决不是口粮田,而是经过召开几次村民代表大会所决定的,把村上开垦的四荒地以每亩二百元、五年的期限承包给2003年10月份之后出生的孩子们。因为这群孩子没分到口粮田,考虑到在承包土地上应该优先照顾他们,就以每亩二百元的廉价先承包给这些群体。同时,他还强调,执行此项政策是经过上级政府批准同意的。
据了解,根据市场价格,目前承包土地费是每亩三百元,西包力营子村大概有60多个没有口粮田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