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如何转让的相关条例宜及早出台

更新时间:2014-09-28 10: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国际上城市化最普遍的经验是保护财产权,包括使用、收益、转让权等,这是基本的经济制度,要落下来,不能来回改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认为,现在一些防碍经济发展的要素,并不是计划经济的产...

  国际上城市化最普遍的经验是保护财产权,包括使用、收益、转让权等,这是基本的经济制度,要落下来,不能来回改。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认为,现在一些防碍经济发展的要素,并不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而是在改革当中发生的。下一个30年的改革,要更多回到常识中,将一些基本经济制度落定,不要来来回回反复改。

  周其仁6月22日出席“搜孤财经夏季峰会”时称,一些简单的经济问题,没有那么复杂。改好放在那里,就会资源配置,剩下市场的变化,相对价格变动就能做决定。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形成了2.3亿流动人口,其中约2.1亿是居住在城镇的农村人口,庞大的流动人口带来的问题之一是闲置的农房如何处置。

  在周其仁看来,这个问题从常识出发很好解决,“你的房屋你做决定,愿意留就留,愿意租就租给别人,愿意卖就卖,卖的时候出价高的人优先考虑”。

  但1998年《土地管理法》修订时增加了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规定,农村村民宅基地和上面的房屋不得转给本村以外;2008年住建部《房屋登记办法》又重申: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这就把很多资源再组织再利用的机会卡住,” 周其仁称,这两个关键障碍都不是计划经济时代下的产物,都是改革中形成的。

  1998 年前,涉及农村土地转让与否的问题,曾有一个重要的宪法修正案,即1988年为解决外商进入中国如何落地的问题,《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转让,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指定。1990年,国务院颁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但直至今日,农村集体土地如何转让的相关条例却没有出台。

  “政府的地是可以卖的,但政府获得土地的环节却没有引入市场机制,” 周其仁称,土地问题分叉了,形成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政府一手征地一手卖地的情况,“很多问题,像社会矛盾、资源配置、公正、群体事件冲突等,都跟这个分岔有关。”

  他称,中国农村一直有房屋流转的习俗,到改革之后才有明确性、否定性、禁止性的法令出台,对改革要斟酌,不能把任何变动都叫改革。他认为,1998年《土地管理法》修订与1988年的宪法修正案相冲突。

  周其仁称,城市化不只在中国发生,而是在全世界主要文明社会里都发生的现象。最普遍的经验就是保护财产权,包括使用、收益、转让,“这是基本的经济制度,要给它落下来,然后不要来来回回改。”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土地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5427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如何转让
如果你是具有农村户口的本地村民,购买的又是本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建起来的房屋,那么,是可以购买的。 如果你不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建议你不要购买,确实需要租房,可以
我的信用卡逾期了,怎么处理
你去找银行了解冻结原因
网贷只能借到我的银行卡吗?
你好,这是怎样的借款经过呢?现在是否有放款
工厂离职不批,不签合同
入职后员工拒签劳动合同解除通知。经企业书面通知后,员工不签书面合同的,企业应当书面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企业应该支付员工实际工作时间相应
签订合同后发现对方有欺诈行为怎么办理
签合同后发现对方诈骗可以进行报警,也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上班期间我离退休差五年。然后我失业了有十年的失业金18个月后面的能给我补回来吗
你好,根据规定,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并不是只要劳动者失业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