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宅基地纠纷引发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李飞(化名)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李飞认罪服判,李华(化名)也满意判决结果,并表示再不到有关部门去上访。一起亲兄弟之间的纷争,在老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终于圆满解决。两兄弟感叹,是法官让他们又找回了失去的兄弟情。
李飞与李华系亲兄弟,成家后均居住在父辈留下的一栋老屋内(各占一半)。2013年,李飞拆除掉自家所住的那一半老屋建新房,准备搭建木架粉刷新房外墙,因搭建木架需占用两人有争议的宅基地,李华不准李飞搭建木架,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李华从家中拿了一把钩刀欲拆除李飞搭建的木架,李飞即用一根长约1米的杉木棒朝李华的右脸部打了一棒,致李华轻伤。案发后,李飞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赔偿了李华医疗费等共计3.3万余元。
后来,李华以伤情尚未痊愈需要继续治疗为由,要求李飞赔偿经济损失近30万元,虽经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两兄弟所在镇村多次调解,均因双方分歧太大未能调解成功。因后续赔偿要求未能得到满足,李华的家人多次到冷水江市委、政法委等部门上访反映诉求。
6月12日,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李飞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向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李华亦以李飞的犯罪行为给其造成经济损失为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本案由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年近60岁的老法官杨旭办理。因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如果仅仅考虑案件本身而不顾两兄弟的纷争,承办人很快就可以结案。
杨旭作为一名经验丰富并极具责任感的老法官,在认真阅卷后,觉得本案系民间纠纷引发,李飞主动投案,并已赔偿了李华的部分经济损失,主观恶性较小,且李飞与李华系相邻生活在一起的亲兄弟,为了真正案结事了,杨旭想通过调解让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杨旭组织了几次庭前调解,但均因双方分歧过大而未能成功。但他并没有放弃,而是亲自赶到案发地,在察看现场后,当即组织两兄弟在案发现场再次调解,并邀请当地镇村领导及两兄弟的其他亲属、邻居到场帮助做工作,经过多方努力,两兄弟虽未当场达成协议,但分歧已经不大。
此后,杨旭又多次找两兄弟单独做思想工作,他们终于领悟到了法官的良苦用心,最终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李飞再赔偿李华经济损失10万元,李华对李飞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