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遵循原则有哪些?房地产估价方法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9-03-25 17: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房地产业也日益成熟,目前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新的增长点,为了避免泡沫化房地产经济,对房地产估价也显得日益重要,那么,房地产估价遵循原则有哪些?房地产估价方法有哪些?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房地产估价遵循原则有哪些?

  房地产估价应遵循下列原则:

  1、合法原则

  遵循合法原则,应以估价对象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估价。

 房地产估价遵循原则有哪些?房地产估价方法有哪些? 

  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应以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估价。

  当估价对象已做了某种使用,估价时应根据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对估价前提作出下列之一的判断和选择,并应在估价报告中予以说明:

  (1)保持现状前提:认为保持现状继续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保持现状继续使用为前提估价;

  (2)转换用途前提:认为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转换用途后再予以使用为前提估价;

  (3)装修改造前提:认为装修改造但不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装修改造但不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为前提估价;

  (4)重新利用前提:认为拆除现有建筑物再予以利用最为有利时,应以拆除建筑物后再予以利用为前提估价;

  3、替代原则

  遵循替代原则,要求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正常价格。

  4、估价时点原则

  遵循估价时点原则,要求估价结果应是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5、公平原则

  6、谨慎原则(抵押贷款项目)

  二、房地产估价方法有哪些

  1、成本法:

  成本积算法,即对取得土地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剔除不正常因素影响的价值,对于正常成本费用累积后取一定的资本利息和合理的投资利润,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该方法常用于对正常程序取得的土地的评估。

  2、重置成本法:

  它是对现有的房屋按照正常市场标准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成本的测算,然后考虑资金的利息并计取一定的开发(或建设利润)得出完全重置成本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范确定房屋成新率,二者相乘后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的方法。

  3、市场比较法:

  挑取市场上相同用途、其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价格案例(已成交的或评估过的)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的方法。

  4、剩余法:

  房地产总价知道或者可以测算出来时,因为房地产总价=土地使用权价值+房产价值,因此测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产价值,用总价值扣除它后即可得出房产价值或土地使用权价值。这种方法常用于房屋或土地的单项估价。

  上述文章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房地产估价遵循原则有哪些?”,房地产估价遵循原则有合法原则、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替代原则、估价时点原则、公平原则和谨慎原则,房地产估价的方法也有很多包括有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以及剩余法,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27696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请问房地产成本核算方法有哪些?
你好,针对你提问房地产成本核算方法有哪些的问题,一般来讲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成本核算的方法会有材料成本会采用的加权平均法,还有一种就是成本核算会采用的作业成本法。
请问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有哪些内容?
你好!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的内容有:(一)估价委托人;(二)估价机构;(三)估价目的;(四)估价对象;(五)估价时点;(六)价值类型;(七)估价依据;(八)估价原
请问宁夏自治区房地产交易的方式有哪些?
您好。房屋出售 房屋出售,又称房屋买卖。它是指房屋所有人将其房屋(含捞基地)转让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接受该项房产并给付所有人约定价款的行为。经过房屋买卖行为,买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请问一下,最新的房地产评估方法有哪些
你好,房地产评估方法有以下这些: 1、成本法  (1)成本积算法 (2)重置成本法 2、市场比较法 3、剩余法 4、收益法 5、假设开发法 6、基准地价法 7、
不知不觉中被公司注册为董事,可以起诉
建议根据相应的证据进行具体分析
被骗了。能不能立案?
建议你可以及时报警解决
3月15提的离职申请,没有批,期间又安排了其他工作,4月20日还能继续离职吗?
离职期间如果是同样的薪资待遇并且其工作安排是合理适合该岗位的,在办理好离职手续之前不可拒绝其工作安排,但是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当提出辞职三十日之后,无需用人单位
我我有一个聊天记录表
聊天记录属于证据。电子证据或电子数据属于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一切材料及其派生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
3月15发的辞职通知,但是领导没批,又安排了其他工作,4月25号,还能离职吗?
提出辞职申请,领导不批,一个月后是可以走人的。依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无因合同解除权,即:不考察离职原因;劳动者享有通知解除权劳动者提
我打羽毛球时和朋友撞拍了
由交警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认定的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