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其内容
更新时间:2012-12-12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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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3.1.3.1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建设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作,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上述其他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3.1.3.1 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建设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作,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上述其他有关单位通常是指代建人。
3.1.3.2 发包人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人,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人。
3.1.3.3 工程总承包主要有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交钥匙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采购总承包、采购-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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