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平昌县“五个强化”促进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更新时间:2012-12-12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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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也要管安全的原则,在日常跟踪监管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实行督促整改。二是强化综合整治。今年来该县多次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对行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彻底消除安全
一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也要管安全”的原则,在日常跟踪监管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实行督促整改。
二是强化综合整治。今年来该县多次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对行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技术、设备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管理体制,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四是强化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建筑工程范围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健全基层安全管理网络。
五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要求施工企业做好防范工作,防止一线作业人员疲劳或违规作业,杜绝由此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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