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网友咨询:
我在成都郊县购买了一套农民改建的房屋,当初双方签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先付一部份房款,办理房产证,待国有土地证过户后,再付余款,但卖方现在不将国有土地证过户,我该怎么办?
这位朋友你好,我感觉你这种情况并不是卖方不给你过户,而是他根本过不了户,因为你说的房屋肯定是农村宅基地,是不能办过户手续的。如果真是这样,你们之间的房屋合同应是无效的,你可以要求对方退还房款赔偿损失。
四川成都喻远军律师回复:
当前在成都市这种行为还较多,对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交易的法律风险太大。
湖北武汉余军律师回复:
农村的土地属集体性质,无法办理国有土地证。你最好要求其退款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