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公共租赁住房数据的函
更新时间:2019-06-04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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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市(州)、扩权县(市)规划和建设(房管)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公共租赁住房数据的函》(建保规函[2010]4号)要求,现请各地按照附表要求落实公共租赁住房情况,于2010年3月10日16时前报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各市(州)报表请主管单位盖章后传真至0
各市(州)、扩权县(市)规划和建设(房管)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公共租赁住房数据的函》(建保规函[2010]4号)要求,现请各地按照附表要求落实公共租赁住房情况,于2010年3月10日16时前报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各市(州)报表请主管单位盖章后传真至028-85534605、85568180,并请发送电子文档至sczfbz@163.net,电子文档名统一为《 市(州)报送公共租赁住房情况表(3月报部)》
联系人:王希伟,028-85534605
附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和规划情况表》
二0一0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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