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个人集资建房一石激起千层浪

更新时间:2013-06-07 10:5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于凌罡的行动已经在上海、南京、成都、杭州、厦门、济南、郑州等很多地方引起连锁反应,而且各地模仿者也不断出现,对此风潮,业界褒贬不一,但有一共通之处即提示其运作者和参与者:一定要有足够的风险意识。合作建房概念蔓延开来随着于凌罡等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报

  于凌罡的行动已经在上海、南京、成都、杭州、厦门、济南、郑州等很多地方引起连锁反应,而且各地模仿者也不断出现,对此风潮,业界褒贬不一,但有一共通之处即提示其运作者和参与者:一定要有足够的风险意识。

  “合作建房”概念蔓延开来

  随着于凌罡等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报道为更多的人所知,其示范效应也越来越明显。在几周的时间里,合作建房已经迅速蔓延全国……1月23日,朱剑、郭宇新等一群想要“集资开公司给自己造房的人”,在沪召开了他们的“上海家圆”项目讨论的第九次例会。“上海家圆”计划盖300套房,每套房100平方米左右。朱剑说,“当网上意向注册达到1000人的时候,我们才能开始着手操作。现在已经有400多人在网上注册,表示有意向参与。”

  1月22日,在上海发起个人合作建房的赵国雄召开了第一次碰头会,他给每位参会者发了一份《参加合作建房活动报名登记表》和一份《参加合作建房规章条例(暂定稿)》,在《登记表》上除了一些个人基本资料外,还包括报名者认同的地段、现有住宅情况以及对组织者的要求等,而在《条例》中则规定了参加合作建房的条件、权利、义务等。赵国雄表示,自己的做法和于凌罡不太一样,他将在参与者允许的情况下,把所有参与者的联系方式完全公开,这样才有公信力。但他同时承认,会收取入会费。他还对记者流露了另一种想法,要在中国建立真正的“住房合作社”,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适当的利润,也可以“把中国的房地产价格拉到一个合理的位置”。

  1月14日,成都一位律师王劲夫通过媒体发出倡议,征集100人集资盖房。他给大家算的账是:为了节约买地成本,楼盘拟建成电梯公寓,并建成层高5米左右的假跃层式,每户面积为100平方米。初步测算,每户的总价款在15万元左右,集资者分三期付款——首期,初定5万元买地;二期,5万元修建房屋;竣工后支付余款,多退少补。据悉,他们近期将向成都市有关部门提交集资建房的相关报告和详细计划,并给个人集资项目取好了名字——大同花园,意为大家共同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

  此外,厦门房地产联合网牵头组织在该网站发出了厦门“集资建房召集令”;南京一位叫njhero的网友率先提出了个人集资合作建房设想,并牵头筹建“我爱南京自建/团购房俱乐部”……杭州、济南、郑州等越来越多的地方也开始涌现集资合作建房的声音或行动。于凌罡点燃的一把干柴似有在全国燎原之势。

  于凌罡又向理想目标迈进一步

  目前,京城首例集资合作建房行动进展顺利。由于已经寻找到原定要求的300—500个志同道合的参与者,1月15日、16日,“京城首例合作建房联盟”成立大会在北工大附中召开。会上,创始发起人于凌罡首先宣读了《合作建房联盟章程》。章程共六章,分别为总则、会员、联盟机构、经费、联盟的解散和附则。其中规定了合作建房联盟成员大会是联盟的最高权利机构。筹委会正式成立,由财务组、工程组、行政组、法律组组成。

  到会的很多人都表现出相当高的热情,两天内就有200多人交纳了会员费。于凌罡告诉记者,近期将要召开3个重大会议,届时只有会员可以参加,穿插调查和讨论有关民主议程、工程建设、财务贷款的问题。春节前后正式注册公司,估计在5月成立生效。

  开发商也要搞合作建房

  记者日前获悉,北京瑞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瑞仁)准备以公司扩股增资的方式预招490个新股东搞合作建房。瑞仁的做法马上引起了业内外人士的争议,认为这其中存在对消费者不利的因素。

  瑞仁总经理陈某远则表示,自己是以公司增股方式来搞合作建房的,目标是建老年住宅。他将在项目所在地成立一家新的房地产公司,新公司的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瑞仁占新公司51%股份,此外吸收新股东490股,每股2万元,总计占新公司49%的股份。公司拟合作建房的项目是距北京市区60公里的河北省固安县,用地面积大约有1100亩,项目一期将建成15万平方米的2000套老年住宅,工程投资额需要8000万元,其价格初步定为1600元/平方米。他表示,一期建成后将拿出490套标准老人住宅配发给490个新股东,每套房子的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新股的持有者再花6万元就可拥有房屋的产权和使用权,但没有交易权和出租权。

  陈某远表示,个人合作建房不仅要考虑房屋直接开发成本,还要考虑到间接开发成本,比如小区电信的接通和安装、供暖、周边交通配套等,这些间接发生的成本也占很大比例。陈某远称,他本人有着几十年的房地产开发经验,曾在宣武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主管项目前期开发等工作,能处理个人合作建房在实践中将可能出现的问题。

  此消息一出,业界不少人对瑞仁集资合作建房的做法提出了质疑。一位倡导个人合作建房的志愿者指出,瑞仁的做法根本不是合作盖楼,而是一种增股融资手段。从这个角度来讲,投资人所能获得的物业自主权、底商收益权等权益难以保证;同时,占地1100亩完全违背国家现有的土地政策,强行建设的话,极有可能将来被强制拆除并追究进一步的责任;此外,河北固安的住宅产权现房售价现在只有1000元/平米左右。怎么会有人买1600元的期房?而且是没有产权甚至没有租赁权的房;再者,陈某远所说的经验如何证实?他的房地产观到底是什么?其公司的核心是资金运作还是工程施工?其背后掩盖的可能是非常危险的一个把戏。

  参与合作建房要有风险意识

  面对杭州、上海、成都等地正在酝酿合作建房的事,不少业内人士猛泼冷水,认为合作建房是可议而不可行,其中蕴藏的风险太多了。也有的专家提醒,我们在以积极的心态对待合作建房这种新业态的同时,应该多一些风险意识。

  其实,早在2003年,上海就出现过合作建房。当年4月,身在美国的留学生翁云也发出集体买地造房的号召。据称不到一个月,就有50多位海外留学人士和国内的IT业人士、会计、金融人才、房屋设计师等加入了这个团队。到当年7月底,他们已经筹集到了100万美元。2003年下半年,翁云和团队成员联合了50多位海外留学博士联名写信,请求上海市有关部门能给“海归”免去建房的所有税收,但他们的愿望没有实现。2004年1月,此次个人合作建房计划宣告流产。[page]

  在京城首例集资合作建房联盟成立大会上,一部分人也表示出忧虑,对于相当一部分普通老百姓,15万元并不是一个小数目,他们关心的是怎么才能放心地把钱投出去,当想退出的时候,损失怎么计算?能否住上属于自己的房子,房子盖好,是否会追加预算?

  一位长期做房地产的先生表示,合作建房在很多方面不占优势,开发商盖楼会使出混身解数,而合作建房则要实打实,具体环节遇到问题如何解决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老总郭先生指出,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在实际操作有不少问题必须加以重视。首先是人员召集有难度。其次是资金难以保证。个人集资合作建房,除了需得到政府部门的允许和银行同意贷款外,如何保证项目有效运作和保障集资的安全性,也是置业者关心的一个关键问题。再者是银行贷款问题。现在商业银行贷款都要考虑风险的,个人集资建房涉及的环节很多,万一在某个环节上不成功导致烂尾,那么银行的贷款将无法及时收回。因此,银行敢不敢给这种项目贷款也是一个问题。另外一个是风险谁来承担。假如在建设过程中,你不满意承建商的工作怎么办?出现的半拉子工程怎么办?以往风险被开发商承担了,现在省了承担风险的钱,谁来承担大家的血汗钱流失的风险?最后是项目运作有难度。拿地、成立项目公司申请报建、物色建筑施工单位和组建(或聘请)物业管理部门等过程中如何保证有效运作,资金使用又如何实现有效管理,这对于一个过去毫无经验的非专业集资合作群体而言是个巨大考验。

  律师也提醒说,早已被大众诟病的房地产暴利让人买不起房,无疑是催生这一“新生事物”的重要社会经济基础。因此,许多人都是冲着便宜房子参加合作建房的,但事实上有些成本却万万省不得。合作建房有一些问题必须正视,首先是规划问题。由于开发者没有明确合作建房的特定对象,因此可能缺少住宅明确的发展规划;其次是产权问题。业主是所建房屋的出资者,是合作住宅的建设主体,如其产权不允许进入市场,将影响居民参与合作建房的积极性;再者是配套问题。单个的单体建筑会受到城市总体规划的制约,将来周边的物业配置将受到局限;第四是资金问题。易发生骗贷行为,导致集资建房的资金迟迟不到位;最后是风险防范机制问题。遇到土地贬值、股东退出等等问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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