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在的证需要换吗?
网友提问: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始后,是否意味着大家手头的房产证等产权证,都要换成不动产证?
律师回答: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
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国家规定予以5年过渡期。
2、旧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网友提问:新证已经出现,旧证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答:当前,各类不动产登记在软件、硬件及信息技术整合尚未达到深度融合的程度之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换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时,房产管理部门在近段时间内仍将发放旧版《房产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审批流程及收费标准仍按照原有规定收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新的《不动产权证》并不影响已发放在各个单位、集体和个人手上的原证效力,也就是说旧证、新政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市民无需 扎堆换证。对产权人来说,只要产权没有发生变动,就可以不换证,不会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证书。而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