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中的“房屋自然状况”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2012-12-11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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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自然状况,也称房屋的自然属性,是指与房屋本身不可分离的,对房屋某些特点进行的客观描述,他们因房屋的建成而自然形成,一定时期内具有相对稳定性。这些信息是房屋本身的信息,与房屋权利人的变动关系不大。这类信息形成后具有相应的稳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
房屋自然状况,也称房屋的自然属性,是指与房屋本身不可分离的,对房屋某些特点进行的客观描述,他们因房屋的建成而自然形成,一定时期内具有相对稳定性。这些信息是房屋本身的信息,与房屋权利人的变动关系不大。这类信息形成后具有相应的稳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化,其内容对于确定房屋的价值具有很大的决定意义,主要体现了登记的技术问题。具体讲包括:
(1)房屋的坐落或地址。
(2)房屋面积。
(3)房屋用途。
(4)其他自然属性。包括房屋权属证书情况、土地情况、房屋结构、产别等等。房屋权属证书情况应包括权属证书的发放时间、权属证书编号;土地情况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用途、房产所在用地单元的编号(丘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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