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民自建房,是先办房产证还是先办土地证?
更新时间:2012-12-11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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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登记办法》依据《物权法》规定的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的原则,在第四条已规定了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即登记机构管辖的范围包括了集体土地。统一登记包括了实行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统一登记。从《房屋登记办法》对集体土地
《房屋登记办法》依据《物权法》规定的“国家对不动产实行
统一登记制度”的原则,在第四条已规定了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即登记机构管辖的范围包括了集体土地。
统一登记包括了实行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统一登记。
从《房屋登记办法》对集体土地上房屋初始登记的规定来看,实行的是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初始登记相同的规定,申请人提供的登记文件也基本相同(只是根据实际情况将“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改为“
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也就是说,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是集体土地上房屋初始登记的必要收件。因此,农民自建房屋,在申请权属登记时,也应先办
土地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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